鲜网文学 - 言情小说 - 重生俏佳媳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99

    钱也装好,高妈就从外面回来了,“我走了一圈,都说清楚了,这要是有谁再说闲话看我不抽她大嘴巴子。对了小曼,我跟老三说了,明天让他跟你一块去一趟市里,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有林大魁呢,她刚要说,高妈就小声嘀咕道:“哎,你一个女的在外面要检点些,少跟男的说话,晚上把门插好了……要实在不行,我跟你去吧,要不实在是不放心。”

林小曼后知后觉有些明白了,婆婆好像担心的,和她自以为的不太一样……

“妈,你要去也行,不过家里咋办?”

高妈烦恼的一挥手,“我也就是说说,家里这一摊子事呢,哪能扔下就走啊。都是你,非要去学什么裁剪,学会了有什么用?乡里张师傅就会做衣服,人家做了几十年了,大家伙都去上他家做去,你就是会了,怕是也没人愿意找你……”

等背对着她,高妈就问丈夫:“信给建军邮去了没有?”

“邮走了,你放心吧。”

高爸曾经上过扫盲班,他人又聪明,这些年也会写些简单的字,还会查字典,不会的字就用拼音代替,所以写信给儿子从不用别人帮忙。高妈跟村子里大多数人一样不识字了。

高妈就叹了口气,“建军以后在媳妇面前就得矮一头了。”

“瞎说啥,我看小曼不是那样的人。”

“你会看?”高妈撇撇嘴,又问:“也不知道小曼邮没邮信给建军?”

“没听说她去乡里。”高爸站起来吸了鞋要往外走,“老李头找我去喝酒,你给我点钱我打二斤酒去。”

☆、第一百零九章选贵的还是便宜的

一早上,高建华就来家,高妈把他叫到东屋,嘀嘀咕咕好一顿嘱咐,这才掏出五十块钱递给他,“家里哪还有钱了,这还是我昨天去你大爷家借的,过些日子种地不行就还得去借。”

高建华接了钱笑:“妈,你就放心吧,我们都分出去了,桂春不会和我嫂子攀比的。”

高妈被儿子说中心事,高妈也一点不尴尬,手点了他道:“你明白就好,要不说你比你弟弟懂事,要是小四肯定得寻思了。”

“不能,小四也不能多想,当初分家出去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分家单过有利有弊,但年轻人都愿意单过不受老人拘束。

等到吃完早饭,高建华就和林小曼,去找了大魁,今天去的人多,自然带的就多,早在前些日子,林父就做了薄薄的能背在背上的箱子,这比大盆方便装得也多。

林小曼觉得,现在这季节还可以,等到了五六月份天气热了,这样远实在不方便。

可父母都种地习惯了,哪怕这个比种地挣钱要多,也不要扔了土地不管,专门做这个。

说来说去还是观念的问题。

这一路上,高建华和林大魁都在侃大山,建华和哥哥弟弟性格都不一样,可能是排老三的缘故,他性格比较温和,不像高建军那么强势,也不像小四建设那么霸道。

他比林大魁大几岁,没在一起玩过,这回见面二人咯得还挺投机,可能也因为他妻子在林小曼这里挣到了钱,他对这兄妹二人很是友好。

提起要学裁剪,他问:“知道去哪学吗?还是冒蒙去找?”

林大魁大咧咧的说:“我给小曼打听了几家,到时候决定了去哪家直接去就行。”

高建华想了想,把母亲给的五十块钱拿出来,直接交到林小曼手里,“咱妈给的,嫂子你自己拿着吧。”

五十块钱不多,但对于农家来说也不少。

林小曼知道高妈没把钱交到自己手上,是怕她胡乱花钱,因此她摇摇头,“妈给你的,还是你拿着吧。”

高建华见嫂子不收,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啥,妈是怕你拿着丢了。”

林大魁这些日子手里过得钱哪天都得个几十块钱,当然那些不是纯利,拿回家还要去买原料,但过得钱多了,他也就不那么当回事了。

“五十啊?怕不够吧?不过没事,我来的时候,咱妈说了,今天卖的钱都给小曼,以后生活费不够就管我要就成。”

这话就让高建华有些无地自容,他只过去过一次市里,对于多少钱能够嫂子学习他也没个概念。

等到林小曼决定去付华裁剪铺学习,他才知道,这五十块钱真的是不多。

她选择付华,也是有原因的,她家里那边就有一家付华服装店,干了二十向年了,她听母亲说过,这家店当时在整个地区都很有名,只是后来成品衣服越来越多,这家店也和其他手工店一样,在市里慢慢消声匿迹了。

付华服装店是市里最大的一家服装店,这里一整条街都是做衣服的店面,一般店面只有几平方到十几平方,可付华在这里的店面足有五、六十平方,据说这家店在别的地方正准备开第二家分店,面积足有七、八十平方。

店大,手艺好,规矩自然就多。

学费分为两档。第一档要求必须学满三个月,学费每个月是二十块钱,学满后还要在店里给工作最少三个月,每月工资二十块钱。

第二档是跟着付华本人学习,这个就要学满半年到一年看情况才能出徒了,学费每个月是五十块钱,学满可以在除了市区外的地方以付华服装店的名义去开店。

高建华当然认为第一档合适了,半年下来等于没花学费,要是愿意留下还可以继续挣工资,不愿意就回去自己给人做衣服挣个手工钱,还不用花一分钱学费。

林大魁也觉得五十太贵了。

可林小曼在服装店里呆了几个小时,和师傅们唠了唠,最后又和付华谈了一会,她决定跟着付华学习。

付华虽然是老板,但日常经营都是她丈夫出面,她自己是个很纯粹的手艺人。

之所以用付华这个名字,是因为她几十年一直在市服装厂上班,她的名气在市里很大,许多人都知道她。

高建华听了她的决定,忙看向大魁,希望他能劝劝,果然林大魁嘬着牙花子,一副牙疼的样子,“小曼啊,这也太贵了,半年下来三百块钱,都能在咱家里盖个大房子了,你哥我要有这三百块钱,早给你娶个嫂子回来了。”

高建华忙接着道:“是啊嫂子,这也太贵了,咱妈就给了五十,你这,这,这只够交一个月的学费啊?”

林小曼不是觉得贵就是好,而是她发现,现在做衣服的师傅们,只会做这种肥肥大大的衣服,而付华,却会设计会画图,懂制版,更重要的是,她还会手工做旗袍。

可见她手艺有多好了,只是不知道她怎么会在市里这种小地方呆一辈子的。

要学就学最好的,林小曼可是很有野心的,这种普通的可不能吸引到她。

“以后的学费我自己想办法。”林小曼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