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同人小说 - 【剑三·王遗风×谢渊】且拭此长锋在线阅读 - 第五章凉州风

第五章凉州风

    第五章 凉州风

    这是一个地处凉州的偏远小山村。往东边的方向走,便是繁华富庶的长安,但普通人想去长安,需几月路途之遥;而往西边的方向走,则是荒无人烟的大漠,仅仅几日便可到达。

    不过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木头都没有去过。

    那些地方太过遥远,一来一去,就要误了农时,并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路费,年龄也太小。木头的世界只有这个村子,还有家里的几亩薄田——那甚至都说不好算不算是他的“家”,毕竟,他只是一个被喝醉了的男人当枕头捡回来的弃婴。但是还好,他有喜欢他的干娘,那么,这里便是他的家。

    小小年纪,木头便得跟着干娘下地干活,劈柴做饭。这是他还能生存在这个家里的唯一倚仗,毕竟这间茅草屋的主人谢六儿并不喜欢他。

    他也没有名字,谢六儿这个糊涂的人,把一文不值的姓氏看得比天还重,一个路边捡回来的小孩,断然不许其拥有自己“高贵”的姓。“木头”这个名字,是他们看他总闷声干活不说话,就随口叫的,和叫“石头”“柱子”“大壮”没有任何区别,哪天换个,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木头也不在意名字。他的年纪的确还小,不明白在这个时代,姓氏对于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男人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不懂村口那个老夫子满嘴说的仁义礼智信,也不懂老夫子教导他的忠君爱国,他的心很小,放下茅草屋和薄田,就再也塞不进其他。

    可是他的心虽然小,眼睛却很大。

    木头总是望着天尽头的黄沙,雾蒙蒙的白云,还有稀稀拉拉的绿树,一边想一边发愁,刚种下去的庄稼,没水可活不了,这个雨到底下不下呢?是从东边的长安来,还是从西边的大漠来?

    雨有时候从东边来,有时候从西边来。从东边来的时候,木头就想,可了不得,这个雨和云是见过长安城的!那么就算被雨淋湿了,他还会偷偷接一捧,想象雨水落在长安城重瓦飞檐上的景象。于从西边来的时候,如果不干活,木头就不会出门,因为他觉得,这个雨里有大漠的泥沙,会弄脏衣服。

    无论是长安城还是大漠,木头都没有亲眼见过。而他知道这些,还是来源于村口那个老夫子。

    老夫子是村里唯一一个去过长安城的人,他读过很多很多书,是村里最有知识的人。村里稍微有点闲钱、又有点追求的人家,会把孩子送到老夫子那里去,念几天书,学写自己的名字,也算识字了。

    谢六儿不许木头去念书,这倒不是针对木头,他自己的孩子谢牛牛,谢六儿也是不让去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没钱,而且在这凉州最偏远的鬼地方,念书有什么用?还不如跟村里另一个老头学学怎么看天气,起码这对地处沙漠边缘的他们来说,是个吃饭的本事。

    老夫子教念书要收钱,讲故事却不收钱。老夫子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就让家里的儿子在村头给他支了个茶水摊,儿子种地之余去砍柴,儿媳妇做完饭还管生火烧开水泡茶。粗茶一文钱喝一次,随便喝,管饱,既是给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次的行脚商提供歇脚的地方,也是给村里喝水提供方便。

    谢六儿买酒从不吝啬,然而就算是一文钱,他也不会给木头花。所以木头从来没照顾过老夫子的生意,但是会在干活的间隙,跑去听老夫子讲故事。

    这天也是如此。快入夏了,天气燥热,迟迟不见什么雨水,但好在去年冬天落了大雪,开春雪化后,山里的坑坑洼洼都是满的,这贫瘠的土地上倒是种得下去点粮食。所以木头赶紧和干娘还有哥哥去地里劳作,抢着先用水源,免得和村里人播种的时间挤在一起,还要为了水源争吵。

    时至正午,干娘要回去给懒在家里喝酒的谢六儿做饭,谢牛牛眼珠子一转,准备开始偷懒,跟着娘跑了。

    干娘走之前问木头要不要回去吃点,木头摇摇头,指了指田头的一个破碗,里面放着大半个已经很硬了的馒头,没说话。

    他说话一向是字少但很精要,能不说话的时候就保持沉默,干娘见惯了,也知道他是早有准备,放心地带着谢牛牛回了家。

    木头看着他们消失的背影,舔了舔嘴唇。

    他的确是早有准备,因为昨天他听别的小孩子说,今天中午老夫子要在村头的茶摊讲故事,而且讲的是他在朱雀大道上见到的、骑着高头大马往演武场去的天策军!

    老夫子讲长安的故事,喜欢讲长安的诗会、酒会,纸醉金迷、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是这些乡野老百姓最爱听的,每到此时,他的茶摊生意也最好。这种普普通通的军队前往演武场,他很少讲,但木头爱听,因为他喜欢马儿。

    他见过往来的行脚商骑马,那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会在行脚商的手上吃草,高兴的时候还会蹭蹭他们的手,乖顺地俯下身子,帮助他们走遍万里长途。木头觉得,这是人最好的朋友,而不是被奴役的牲畜。他还梦想着以后自己长大了,能存得下钱了,也去买一匹喜欢的马,好好照顾这位朋友。

    他知道,干娘和哥哥这一来一去,路上的时间加上做饭,没有一个时辰回不来,这已经足够他去听完老夫子的故事,然后再回来继续干活。

    打定这样的主意,木头端起自己的缺了一个口的破碗,往茶摊的方向跑去。

    王遗风和严纶到达凉州的时候,他其实是不太愿意去大漠的。

    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即使知道自己的师父是天下第一好,绝对不会让自己受苦,但对大漠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还是颇为敬而远之。然而少年人对边关的好奇,压过了他那一点不情愿,只是在凉州的时候,他购买了挺多东西,生怕自己进了大漠后不够用。

    面对杞人忧天的徒弟,严纶只是笑笑,没有告诉他,作为红尘弟子的他们,坐拥历代先祖收集的宝藏。其实什么都不会缺。

    少年毕竟是少年,即使他日后再如何名震江湖,目前也只是个在担忧明天自己和师父还有没有水喝的孩子罢了。

    饶是如此放纵,在看到王遗风买了五个水囊、甚至还要继续买后,严纶还是阻止了他。

    “我们进大漠之前会换成骆驼,准备三日的用水足矣。等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并不缺水源。”严纶向他解释,“现在带多了,这牛皮的水囊闷着,路上反而让水会变质。”

    王遗风撇撇嘴,听从了师父的吩咐,把五个水囊中的三个装上水,剩下两个,一个装酒,一个空着,都放在马背上,和严纶一起,往大漠的方向走去。

    这个村子,也是他们路中的一站。远远地,王遗风就看到了茶摊支起的棚子,笑着对师父说:“没想到,在这种偏远的地界,竟然还有卖茶的。师父,我们要不要歇上一歇?”

    严纶点点头,说:“这也是最后一个村子,再往那边走,还有几日就会到边关了。”

    师徒二人并辔前行,来到茶棚旁,找一棵树把两匹马栓好。他二人气度不凡,又衣着整齐,虽然看不出名贵不名贵,但衣服干净在这种地方,已经算得上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这种内陆深处的地方,并没有那么多水源和劳动力,可以让一个人的衣服时刻保持整洁,除非他有钱打井,自己家就有水,还请得起仆人洗衣服。

    这样的他们,自然让在茶摊坐着的村民们纷纷侧目。

    老夫子捧着一本书,从茅草房里掀开布帘,看到他们也是一愣,拱手:“竟有贵客光临,不知二位是喝茶,还是歇脚?”

    王遗风问:“老人家,你们这里茶水多少钱?”

    “一文钱一人,喝饱为止,要装走的话另算。”老夫子回答,他看见了旁边那两匹马上的几个水囊,知道这两人是路过歇一歇的,心里也明白他们是想稍作补给。

    王遗风和老夫子谈好了五文钱的价格,拿来三个空掉的水囊把水装满,又要了两碗茶就在这里喝。老夫子的儿媳妇在堂下烧水,见到这两人的打扮,料想是会嫌弃自己家碗不干净的,于是挑出两个刚买回来还没用过的大粗碗给他们装上茶水端过去。

    王遗风看得出来她的想法,也欣然接受这份好意,打算等会儿走之前找个由头,再给他们塞几文钱。

    这一来一回,照顾两位客人耽搁些许时间,便有村民问:“老夫子,今天的故事还讲不讲了?再不讲的话,等会儿我们又要去干活了!”

    旁边好几个村民附和他的话,老夫子捋了捋长须,坐在一条空凳子上,笑道:“讲,怎么不讲——昨天答应你们的,今天就讲,我在朱雀大街上见到过的天策军。”

    王遗风眉毛一挑,没想到在这么偏远的山村,还有这样见多识广的老人。

    老夫子讲故事确实很有一套,那些天策军人的衣着样式、颜色、乃至于骑的马有多神气,都一一道来,还有旁边人憧憬、向往的眼神,也都娓娓讲述,让人光听他的声音,就仿若身临其境一般。

    王遗风听着听着,偏过身子悄悄问严纶:“师父,你也见过天策军吗?”

    严纶微微颌首:“在洛阳见过,如他所讲,大差不差。”

    王遗风此前不曾离开家太远,又觉得这世间净是虚与委蛇、jian诈狡猾之人,是以不太爱出门,对外界的了解全来自于书本。要不是碰上严纶,他也不会走这么远,所以对这个老夫子讲的长安朱雀大街、天策军列队,也是一无所知,所以听得颇为认真。

    但听着听着,他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

    王遗风下意识偏头一看,自己栓马的那棵树下正蹲着一个小孩,那小孩手里还捏着个梆硬的馒头。他咬一口,又掰一块给马,再掰一块给另一匹马,那两匹马也是属实蠢笨,竟然对陌生人毫无防备之人,就这么在他手里一口一口把馒头分完了!

    王遗风:“……”

    一个馒头,对他来说是不屑一顾的东西,他从来都没吃过这么粗糙的食物。但王遗风也知道,这世间还有很多人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而眼前这个小孩虽然不至于到这种地步,那个馒头于他而言也是极为珍贵之物,很可能是一顿饭的量,他居然就舍得拿大半来喂马!

    别人看下自己的马,王遗风是不在意的,然而现在别人是拿自己的饭在喂马,喂完还要挨饿,这样王遗风就不得不管了。

    他用手肘轻轻戳了下严纶,想问问师父这该怎么办,严纶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看到了那个小孩,但是严纶摇摇头。

    “你自己去解决。”严纶说,“遗风,你要学着何人打交道,即使你不喜欢那个人,你知道他虚伪,知道他是小人。而现在对方只是一个小孩子,他是不是这样的人,是该怎么办,不是该怎么办,就要看你自己的判断了。”

    王遗风朝师父求救失败,颇为苦恼地叹口气。

    但他还没来得及起来去找那个小孩,那小孩却在喂完马后摸了下马头,然后迅速跑了。

    王遗风:“……”

    他不吃人,严纶也不吃人。

    喂马而已,他又不是不让人摸马,这孩子怎么弄得像做贼一样?

    不过那小孩跑归跑,却也没跑远,而是趁大家都不注意,找了个颇为隐蔽的角落,端着一个破碗,蹲在草丛里认真听老夫子讲故事。

    他很渴,王遗风心想,脏兮兮的脸蛋上,那嘴唇都干涸了。

    可他没有来买水,也没有走进茶棚的范围——能过来坐下的人,都支付了至少一文钱的茶资,他没有,所以他不来。

    王遗风反倒因此对这孩子起了不少兴趣。这乡野田间,读过书的人一只手数过还有剩余,这小孩明显不像,怎么有点过于懂礼了?

    他一边听一遍朝那个小孩的方向看过去,结果思绪却又飞到了近在咫尺的大漠,于是越来越心不在焉,两头都没注意。等他反应过来,老夫子已经讲完今天的故事,村民们纷纷散去,而草丛里蹲着的孩子也不见了。

    王遗风:“……”

    就,今天的自己,挺失败的。

    严纶看他有些丧气的样子,但笑不语。

    师徒二人也想起身,准备和老夫子告别。但就在王遗风又数出五枚铜板,打算用换个饼的名义来谢谢方才老夫子儿媳妇特地拿出两个新碗的心意,却又看到那个老夫子撑着桌子站起来,抄过一个葫芦瓢,在水缸里舀了半勺水,背着手往外面走去。

    王遗风看了还坐着的师父一眼,严纶点点头,王遗风心领神会,不远不近地跟了过去。

    老夫子的年纪真的很大了,走路很慢,王遗风要走走停停,才能保证不被他发现。还好路途不远,只绕过几块田,他就看到老夫子停了下来,然后把水倒在地上。

    不,不是倒在地上,那里放着一个十分眼熟的破碗,老夫子是在给碗里倒水。

    他在这么做的时候,那个偷偷给王遗风喂马的小孩正在稍远的地方背对着这边劳作,没有发现老夫子,和更远处的王遗风。老夫子也没叫他,倒完水,又慢慢悠悠走回茶棚。

    王遗风先他一步回去了,正和那儿媳妇争执一个饼到底值不值五文钱的问题,对方是个女人家,他不好推推搡搡的,而且那有违君子之道,现在见到老夫子回来,他立刻一把将五文钱塞到老夫子怀里,趁机转移话题:“老人家,刚才我看到外面有个孩子没进来,他家是很穷吗?”

    老夫子猝不及防被塞了钱,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先听到了问题,下意识回答:“哎,你是说木头嘛——对,木头,他们家的人都这么叫他,他没有姓名。他家嘛,在村里算不上最穷的,但他是个被捡回来的弃婴,谢六儿哪里会拿钱给他花,让家里多副碗筷都是恩赐了,真是个短见的人!”

    王遗风:“听这话,您很喜欢他?”

    老夫子摆摆手:“喜欢?喜欢说不上,老夫是觉得这孩子可怜,又老实会卖力气,我家儿子砍柴,他要是一起,也会帮忙搬运。我家儿媳妇挑水,他遇上了,也要帮着挑一担回来。虽然是小忙,但也能看出来,这孩子没什么坏心,所以啊,看他来了,我都会去给他倒点水,钱就不收了。”

    王遗风对叫做“木头”的这个孩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心下算计,觉得他刚才偷偷喂自己的马可能是真的喜欢马,于是拿着刚才换来的那个饼,解下一匹马的缰绳,和严纶打了一声招呼,牵着马往刚才老夫子去的那条路过去了。

    王遗风走到田边的时候,那个叫木头的孩子正好转过身来,准备下一轮的劳作,在看见路尽头的白衣公子和马后,明显愣住了。

    王遗风看他这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将马儿拴在旁边的矮树上,向他招招手。

    木头听话地过来了,站在他面前,在破旧的衣衫上把手擦了又擦,没说话,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看他,又看看马。而王遗风在近距离地打量他,感觉有点拿不准他的年纪,于是直接问:“你几岁了?”

    “八岁。”木头答道。

    王遗风点点头,在缺衣少食的情况下,八岁就有一副大骨架子,他觉得这孩子以后应该会长挺高。对这种乡野山村的孩子来说,身体健壮是好事,意味着他会是一名优秀的劳动力,以后不管是耕作、还是打猎,都不在话下。

    王遗风:“刚才我看到你在摸我的马,你喜欢马儿?”

    木头倒是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心,都被正主给发现了,稍稍迟疑,但还是点头:“你的马好看。”

    王遗风也看向自己的马。这是他从老家兖州骑着出来的一匹马,王家自己养的大马生下来的小马,从小便照料着,王遗风对它甚是喜爱。其实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花色斑驳,只是王遗风看着它长大,总有些感情,想着要离家多年,颇为不舍,便带它出来了。

    王遗风:“我看到你把馒头给马儿们吃了,那你吃什么?”

    他连这个也发现了,木头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转过头:“我……不饿,等干娘他们回来……”

    木头的话还没说完,手上就被塞了个还温热的面饼。

    王遗风含着笑,看这明明又饿又渴却还在嘴硬的孩子:“你拿你的馒头喂了我的马儿,我当然要还给你。吃吧,你下午还要种田,没力气可干不了活儿,别饿着。”

    木头犹豫一下,还是吃了这个饼。但他却只是掰下来一半,把另外一半递给王遗风。

    王遗风不解:“给我干嘛?你吃便是,我不差这个饼。”

    木头:“刚才我的馒头也是半个,你要还,还我半个饼就行。”

    王遗风:“……”

    这孩子的心眼也太实了,这倒确实少见,像他这个年纪还缺衣少食的孩子,看到有点食物,是可以跟恶狗抢起来的,没有这样吃半个饼的道理。

    “你吃吧,多的就当我送你的。”王遗风无奈地又一笑,“你夸我的马儿好看,我喜欢你说的话,请你多吃半个饼,可以吗?”

    这是个可以被接受的理由,木头这才点头,认认真真吃起了饼。

    王遗风随手拿起地上的破碗,正想递给他,却发现里面爬进去了一些虫子,皱皱眉,准备泼掉。

    木头:“哎——”

    王遗风顿住手:“有虫,不能喝了。”

    “田间地头的,到处都有虫,只要是个碗放在这里,总免不得蚂蚁爬进去。”木头冲他笑了笑,“我们乡下人,对吃的喝的没那么多讲究,别辜负老夫子的好心才更重要,咱们这里不怎么下雨,一碗水可值钱了。”

    这样的生活是从前养在王家大院里的王遗风所不知道的——原来这个世界上不仅有吃不起馒头的人,还会有喝不起水的人。

    他顿时生出些难得的怜悯和同情,加上对这个孩子的欣赏,都让他做下了一个决定。

    王遗风还是把那碗水泼了,然后从马背上解下一个刚才装满茶水的水囊递给他:“那么这个送给你,出门就带上它,总不会再爬虫子进去了。”

    木头有些愣愣的:“给我?水囊很贵,我不能——”

    王遗风平生最听不得谁跟他唱反调,拒绝他的好心也不行。所以他以一种强硬的、不容拒绝的态度,直接把水囊塞给他,差点把木头推摔倒了。

    “水囊有很多用处。”王遗风说,“你能现在种田的时候用,也能在将来打猎的时候用;你可以在凉州的小山村里用,也可以在中原的大城市里用。你不是喜欢马儿吗?那就听我的,拿着这个水囊,以后它可以帮助你走向前往更远的地方,不管是去城里买一匹马儿、还是在野外捕捉一匹野马,你都将实现拥有马儿的这个梦想。”

    王遗风的声音很好听,木头此前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是冬去春来、山涧化冻的流水淙淙,那意味着新一年的新希望来了。而王遗风的声音就像那样,携带着未来的无限可能,朝木头奔来,将他温柔地裹在水流中,一起走向他梦想的、有属于自己的马儿的那个将来。

    看他愣愣的样子,王遗风最后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又从袖中取出一个刚起了个头、还没编完的绳结,系在水囊上。

    “我走了。”王遗风说,“我等着你骑马找到我的那天。”

    白衣公子翩然翻身上马,除了希望,没什么给这个小小的孩子留下的东西。可希望,于这样的小山村里的孩子而言,已经是最难能可贵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