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言情小说 - 小狗太爱哭了怎么办在线阅读 - 第十一章 辞别恩师,哥哥要把小狗送走 (剧情)

第十一章 辞别恩师,哥哥要把小狗送走 (剧情)

    林清云一早就带着众人最后一次去李寻家辞行。两人昨夜似乎没有达成共识,李寻见林清云时只是哼了一声,没给他一点好脸色。

    “瑾丫头,你过来,还有那个话少的小伙子。“李寻朝两人招招手,拿出一沓银票,和一个玉佩。

    “林清云这小子自己吃点苦也就算了,怎么让瑾丫头还跟在后面受累。这银票,你拿着。女孩子就应该金枝玉叶,被呵护着才好。“林瑾受宠若惊,自己和李寻并不相熟,昨日也才短短的见过一面。她回头看了看哥哥,发出求救的眼神。

    “夫子这是做什么?“林清云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寻打断了。

    “有你什么事,这是我给瑾丫头的,昨日见瑾丫头我就喜欢的紧,不像有些人一张口就是讨人厌。还有我之前借你的银子别以为我年纪大了就忘了,你最好一次中举,连本带利的还过来。“李寻瞪了林清云一眼,然后转头看向一钱,递给他一块玉佩。

    一钱看了看林瑾,林瑾知道这李夫子是个有脾气的人,应该是昨日并未与哥哥和好,今日又抹不开面,把东西交给他们。林瑾接过银票,又示意一钱收下玉佩。想着等出了门再给哥哥就是了。

    一钱得了林瑾的肯定,接过玉佩,是一个乌鸡玉石所雕刻的,说是玉佩其实是一块玉牌,上面雕刻着大大蹊字,背面有一块巨大裂纹。

    “脾气闹够了就回来吧,那人是这么说的。“

    一钱一惊,记忆翻涌,他记得这个玉佩应当是属于他的,蹊,他用手摩擦着玉牌上的字,被自己埋藏的记忆渐渐浮出水面。

    “夫子,是谁给的这玉牌?他怎么认识一钱的?“

    林瑾看一钱拿了玉牌,看着上面的字,脸色苍白,额头上似乎都有汗滴了下来。她伸出手想要牵住他的手,少年似乎受惊似得抖了一下。林瑾知道一钱应该是认出这玉牌了,她连忙询问夫子玉牌出处。

    李寻难得表情严肃,“我不便透露,那人说他见到这玉佩就知道自己是谁了。”

    “一钱, 你还好吗?”

    李寻给林瑾的银票每一张都是五十,足足给了十张,这些银子已经足够几日可以舒舒服服的坐车去京城还余下不少。

    此刻他们已经坐上了马车,前往梧桐镇,林瑾见一钱的表情还是很难看,问他,他也不回答,像是被困在什么走不出去的梦魇中。

    “我,咳咳,我没事。“女孩的声音把自己从那阴冷的雨夜中拉回,他开口,才发现自己声音哑的厉害,咳嗽几下清了清喉咙。

    林清云看着一钱脸色也暗沉着,他本以为捡回来的是被人抛弃的小狗,后来发现是妖,如果是不谙世事,一直听话乖巧,让meimei养着玩也不错。现下看来,一钱的身世没那么简单,带在身边只会惹麻烦上身。

    马车悠悠往前走,车轱辘转个不停,车里几人各怀心事,一眼不发,在寂静中到达了梧桐镇。

    到达梧桐镇已经是傍晚时分,众人饿的不行,来到下榻的客栈,林清云和小二开好了房间,点了菜让人上去。

    “一钱先去套马吧,瑾瑾你过来一下,我有事和你说。“林清云是个不会撒谎的人,他的这个借口相当拙劣,车夫早早的就把马牵到马厩,根本不需要一钱去套什么马。

    一钱看向林瑾,不愿离开,向她投来询问的眼神。

    林瑾知道哥哥应该是要和她说一钱的事。

    “我好饿呀,一钱等下等厨房烧好了菜,一并帮我端上来好不好。“林瑾安抚的捏了捏少年的手,撒娇道。

    一钱这才点了点头,转身去了后院。

    林清云看着少年如此听自己meimei的话,不知是喜还是忧。

    “什么?人当初是哥哥捡回来的,现在又要丢弃了他?那不如当初就让他死在那狗贩子手下,何必假意惺惺把他带回来,给他吃给他穿,然后现在又要剥夺他的一切。“林瑾随着林清云上了楼,听到林清云说出自己想法。林瑾气的声音都提高几分。

    “我没说要丢弃,现在有人来寻,我们是送他回自己原本的地方。“林清云见惹怒了meimei,连忙解释。

    林瑾笑了起来,“原本的地方?哥哥莫不是忘了当初一钱刚回来,浑身是伤,狗贩子想要卖出个好价钱,是不会伤了自己的货物的,那只有一钱那原本的地方把他伤的如此之重,丢弃在了大街上,让那狗贩子捡了去。现在哥哥说要把人送回去?”

    “那是不是到了京城,王家来和哥哥讨人,哥哥是不是也要把我交还回去?如果是这样,我情愿哥哥当初不要救我,就让我冻死在那雪地里。何必,何必,呜。“林瑾说着眼眶都微微泛红,声音颤抖,豆大的泪珠子从眼角滑下。

    “一钱能和瑾瑾一样吗?“

    林清云看林瑾哭了,一下就慌了,连忙帮人擦拭眼角的眼泪,把人拉进怀里安抚起来。

    林瑾从林清云怀里挣脱出来,也顾不得哭泣,气愤的用手捏拳,打在男子的胸膛。

    “哼,怎么不一样了,就因为一钱是妖?“林清云被林瑾打得胸口直痛,连连求饶。

    “哥哥错了, 饶了哥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