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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

    阳光照在脸上,光晕带着温度,扎眼且痒。

    林月疏与周公挣扎了数次,总算成功抬起千斤重的眼皮。洁白的衣服掩盖不住身上欢爱的痕迹,身边空空荡荡,一边温热,一边冰凉,林月疏放空脑袋,没去想谁走了。

    几分钟后,傅斯宁端着早餐走进房间,起来时,他故意拉开窗帘,就知道阳光会叫醒林月疏。

    “娇娇,起来吃饭。”

    林月疏缓慢地坐起来,自顾自解开衣裳,高挺的胸脯下,肋骨之上一左一右映着两个牙印。傅斯宁在远处吹了个口哨,“你要再勾引我,今天可就没法去工作了?”

    林月疏仿佛吃了个苍蝇,抛了个白眼,“我动不了,帮我穿衣服。”

    许是傅斯年走时嘱咐过,傅斯宁没敢太张扬,只借着穿衣的便利吃了两口奶,便扶着她去洗漱。

    热牛奶,温鸡蛋,皮蛋瘦rou粥。

    清汤寡水,让人看了就没胃口,对着傅斯宁的眼神,林月疏忍着晨间的恶心强行吃了半碗粥。

    吃完傅斯宁不满意,撒着娇闹她,“娇娇,你得多吃点。”

    林月疏只好继续吃,吃到傅斯宁说停为止。傅斯宁看着表面乖顺的林月疏,想起昨天她晕睡过去后,哥哥说她已经很听话,让自己不要为难她。

    哪有什么听话,都是演戏罢了。

    他趴在桌子上,眼睛含着笑,“我们娇娇,最会演戏了。”

    林月疏瞥了他一眼,“好端端的发什么疯?”

    傅斯宁的笑容干净又阳光,如消融冬雪的春光般和煦,“发疯的是你,好端端的参加什么鬼综艺,拍完戏跟我回家不好吗?”他用手撑着下巴,诱惑她,“岛上海产丰富,我们可以海上捕鱼,现杀现吃,你喜欢吃生食,我们去抓条大的,就在游艇上开趴体,怎么样?”

    “不怎么样。”林月疏无情拒绝,一口气喝完牛奶,“我吃完了,我要去工作了。”

    傅斯宁收起笑容,冷冷地说,“你喜欢申思奇?”

    林月疏直接拨通傅斯年的电话,对方居然不在线。自从她获得通讯自由以后,从没发生这种情况。

    “找哥啊,晚了。他回老家了。”傅斯宁又换了副慵懒的模样,还似模似样的伸了个懒腰,“能走吗?我送你?”

    两人刚打开房门,王狮守在门口。

    “你是掐点来的,还是守了一晚上?”傅斯宁话里带刺,林月疏无奈的看着他,“你别这么幼稚,他要送我开工。”

    傅斯宁抱着双手冷冷的看着王狮,王狮向他鞠了一躬,径直扶着林月疏离开。

    王狮就是胡子。

    傅斯年说过,胡子是他们从老家带出来的。他们还没在老家名声鹊起时,胡子就跟着他们,后来逐渐闯出名头,傅家兄弟开始跟着中间人到国外闯荡,同老家相比国外简直就是人间天堂,他们不想再回去。

    胡子之所以叫胡子,是因为初见时,他满脸胡须,邋里邋遢。那时他是某一个老大养的打手,三人打过一架,胡子出手又快又狠,险些杀了傅斯宁,最后凭借傅家兄弟人头优势和脑袋优势获胜。

    胡子的亲meimei被人抓走,是他们帮胡子救了人,胡子也改换门庭。

    在国外站稳脚尖,已经是三年后,他们回到老家接胡子,才发现胡子的meimei死了,胡子也被对家毒哑,关在猪圈里苟活。带他出国以后,傅斯宁找了不少名医,胡子的嗓子已经痊愈,但他不肯开口说话。

    至少,林月疏从没听他说过话,当然他究竟还会不会说话林月疏也不关心。不过傅斯年说胡子就是他们的亲兄弟,林月疏可以百分之百信任他。

    信任无从谈起,倒是胡子的身手一流,耳力绝佳,否则也不会成为她的贴身保镖。

    有一回,林月疏从泳池里出来,看见胡子直勾勾的盯着她。有时林月疏也闹不明白,他到底是对自己有兴趣,还是只是尽忠职守,毕竟他的眼神不算清白,下身却又乖得很。

    林月疏坐在泳池边,丝毫不畏惧他的眼神,别人的性奴都做了,也不在乎被人多看两眼,而且胡子身为24小时贴身保镖,几年来该看的不该看的,应该通通都看见了。故而也没什么好避讳的。

    “如果我愿意和你上床,你会不会帮我逃跑?”

    林月疏没有表情的时候,五官冷得像结冰,柔柔一笑,可谓千树万树桃花开。

    当她对着胡子展颜时,胡子愣了一下,良久摇头。

    第二天,胡子趁着没人递给她一张纸条:岛上没人会和你上床,他们不敢。

    林月疏勾了勾嘴唇,反问,“他们不敢,你敢吗?”

    胡子摇头,又写了一句话:如果有人说跟他上床就能带你走,是谎话。

    林月疏五味杂陈,她又不是三岁小儿,不会被这么蹩脚的谎话给骗到。

    “那什么是真话?”

    胡子写:帮你逃跑,都是假话。

    林月疏皱眉,傅家兄弟的威望竟然这么大?于是她问,“无一列外?”

    胡子犹豫再三,写下一句:岛上的人,不敢。

    林月疏挑眉,不再说话。

    胡子似乎担心她,又写:不要跑,留在这里。

    林月疏嗤笑,“你这么忠心,连你主人的玩具都要管。”她语气冷下来,“好好的人活着干嘛当狗,你的主人外号叫‘龙虎兄弟’,他们视你为亲兄弟,我看你当狗配不上他们,不如做一头狮子。”

    “王师北定中原日……你没有姓,改叫王狮怎么样?你们三个龙虎狮,多霸气。”

    胡子在林月疏的笑眼里点头。

    ……

    林月疏坐在后座,看着王狮刚毅的下颌线,实在想不到这个男人满面胡须的样子。

    “王狮,老家是哪里?”

    王狮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林月疏也知道他不会说话,自己接话道,“总听你们说起老家,听起来你们的老家很可怕吗?”王狮点头。

    林月疏又问,“地狱一样的地方?”

    王狮迟疑了一下,再次点头。

    林月疏迷惑了,“公认的地狱,你为什么要迟疑呢?”她脑海里灵光一闪,世人公认的地狱不就是三角洲那块三不管地带吗?难道他们口中的老家指得是那里!

    到达拍摄地点,一切流程简、少、快。林月疏不是事儿逼,来就为工作,从不会提特殊要求,但当她看到礼服的时候,还是被狠狠惊艳到了。

    那是一件羽毛织成的浅绿色连衣裙,难能可贵的是由羽毛本身颜色所形成的渐变色,由胸口的淡色逐渐延伸到尾部的深绿。鱼尾像是少女微微踮起的小脚,整体走线恰到好处,每一步都踩在林月疏的审美点上。

    凭心而论,除开傅家兄弟的性癖,他们对她是极好的。尤其是傅斯年,温柔到真有种深爱她的假象。

    傅斯年成为她的哆啦A梦,大大小小的节日里,总会让她许下心愿。绿色羽毛连衣裙是林月疏曾经许下的愿望,她已经忘记当时自己如何形容,但看到衣服的瞬间,她想到了傅斯年。

    跟着傅家兄弟的几年里,大大小小的资源都有他们的背影,林月疏不由得心烦起来,有时她认命,有时又恼怒命。尤其窥见他们的势力后,认命不认命都是笑话一场。

    人为刀俎,我为鱼rou。

    天涯海角,何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