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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神族来说就是件小事,可对于我来说却是件大事。”他好好先生地笑着表示倾听,我用大爪子梳理了一下我头上的血红色毛发,免得被他瞧出我不好意思,才道:“我与曹子归心意相通,他是个人族,所以有些规矩还是得遵守,可我又是个大凶,有些规矩又不是那么地想遵守,所以我琢磨了一下,就来神族求一道赐婚的神旨,还望大长老行个方便。”曲笙的童颜绽放了个美丽的笑容,二话不说之间从虚空变出一道神旨,我接过来看了看,也没有多余的场面话,十分直接地写着:“饕餮神尊与凡人曹子归乃天赐良缘。”我笑眯眯地道:“多谢大长老。”他比我笑得还高兴:“神尊客气了,这是喜闻乐见的好姻缘。”我眯起了大眼:“子归向来崇拜大长老,不知大长老可否在这道神旨上写一句真心祝福的话呢?”曲笙地位超然,一个修道人的崇拜对他而言没什么好高兴的,可饕餮夫婿的崇拜对他而言是件十分高兴的事,他十分地给面子,提笔在神旨上写了句朴素的话:“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我抱着神旨,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为了不让曲笙见我一只十几万年的大凶娶个相公就如此兴奋,我匆匆地跑了。我抱着神旨,一想到我王大雷单身了十几万年终于能娶到相公了,双眼就大放金光,可是我该怎么把这个神旨既低调地让他看见,又高调地表示我心悦于他呢?想来想去我居然漫无目的地来到了灵族的紫明神岛,我向下眺望,因出生时在这里住了一万年,对这里颇为熟悉,熟门熟路地就进入了紫明神岛的一片紫竹林,青青翠翠的玉竹子笼上了一层紫雾,四周的方向辨别得不是很清楚,进入了紫竹林,就是进入了一个大迷宫。十几万年前的事慢慢地钻入了我的大脑,我是胎穿,前世的事记得清楚,所以我一生下来就特别懂事和机灵,毕竟在二十一世纪也是活了十几年。记得这个世界的亲娘,她是个美丽的女人,谁见了都能过目不忘,乃是当年灵族的第一美人是也。我曾问过她,既然是第一美人,为何要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迷宫里呢?她只是淡淡地笑着,什么也不说,靠在养父的肩膀,小鸟依人。养父是个帅气的灵族男子,那时我一直以为他是我的亲爹,因他十分好看,我便以为是因为他们都太好看了,所以就隐居在这个鲜少有人来的紫竹林里,免得被人看得吃亏了。我一步步地踏过走了一万年的紫竹林,清风拂散了紫雾,眼前一座小紫竹屋子还是如十万年前的一样,我跑进了屋子,大红色的裙子拖着地板,一阵阵尘埃从面前拂来我身上,我蓦然停止脚步,脸上的笑僵硬着,纵然屋子仍在,却早已是人去楼空。竹屋前的两个小铃铛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我对着自己捏了个诀,隐身在虚空中,目光愣愣地看向小铃铛。这两个小铃铛乃用四海之主龙王的护身龙鳞所制作而成,当龙王来临的时候,它就是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他如一阵风般落地,一身水蓝色的龙袍,过了十几万年仍不变的温柔眸子注视着眼前的两个小铃铛,喃喃地说了句:“我来了,可你在哪儿?”我大气不敢喘,就是怕被他发现,制作小铃铛的护身龙鳞是他为了救我而掉落的,而那两个小铃铛也是他亲手送我的,当年我接过铃铛时还说过一句话:“我把铃铛挂在我家门口,你来了,铃铛就会响起,我就会出来。”他看了半响,转过身体,一步步朝我迈尽,他道行比我高,法术比我精湛,我虽不喘气,可心还是会跳,眼睛瞪得很大,莫非他发现我了?直至他从我身旁缓缓走过时,我才松了一口气,他感觉周围有异样,蓦然转身,我忙屏住呼吸。一道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跪在龙王面前,他审视眼前的人,蹙眉道:“何事?”那人道:“夫人请龙王回宫。”他大步从我身侧走过,阵阵紫雾被他的气场震散,那人也被他有意中发出的威压震得吐出了一口血。龙王走后,她缓缓地拿走裹面的黑巾,嘴角还渗出丝丝嫣红。我见她露出真容,一呆,竟是封娟娟。封娟娟传完了话,便不敢多停留,又跃上了紫雾顶端,从高空中飞走。我环胸依靠一根紫竹,十分惊讶,封娟娟竟然是四海的人。再次遇见了龙王,我恍惚又记起了许多事,比如说藏在紫竹屋里我的床底下那一套凤冠霞帔。我推门而入,怀着激动的心情换上了一身大红喜服,上面绣着的是凤凰,栩栩如生,是娘亲当年的嫁衣,她又给了我,说让我穿着嫁人,她的原话是:“你这辈子就这个样了,生得也不是随了我的样子,可终究是我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我的这件嫁衣是当初嫁人的时候穿的,四海六州同庆,你嫁得肯定没有那么风光,不过你可以穿我的这件嫁衣风光一把。”☆、饕餮损落我当年愤愤不平地收了这凤凰喜服,立志要嫁得比娘亲好,可我没想到我们会穿着一样的衣服嫁一样的人,而我确实是比娘嫁得好,因为她当年嫁给龙王是做妾,而我是为妻。屋外的小铃铛又响了起来,我搂住自己的衣服,捏了个诀,乘着一股风般隐入了一个小铃铛里。龙王随后赶到时,嗅着我的气息,搜寻一遍整个紫竹小屋,一层一层的灰尘把他水蓝色的龙袍弄脏了,他仍不自知,一屁股坐到地上,目光呆滞地看着两个小铃铛:“雷儿,是你吗?”我的心猛地一震。除了异世那个奇葩的初恋,我这十几万年来唯一爱过的人就是龙王了。可依着我们的血脉关系,我得喊他一声亲爹,无论如何这样的爱情,我绝对是万万不敢接受的,所以我在大婚之日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地跑了,躲进了大凶之州十万年来都不曾踏出一步。我知道龙王聪明,可他再聪明,肯定也想不到我这个极度厌恶鸟不生蛋的大凶之州的人,居然会为了躲他而去了大凶之州;他也更想不到的是,十几万年前吞食金乌的那狂酷炫拉拽的大凶竟然会是我。我见龙王恍恍惚惚地抬起前脚再次离去,我匆匆忙忙地抬起后脚就走,这回我不敢再逗留,连凤凰喜服都没换就去了紫明神岛的净心湖摘取琼语莲花。琼语莲花,十分擅说甜言蜜语,根据我多年混足大凶之州的经验来看,当年不解风情的梼杌八成就是靠这朵花才能打动蒹葭公主,取得了蒹葭公主的真心。而且这朵花对于曹子归来说还有着不同的意义,他既然是仁战神的后人,我若以此花聘娶他,他定十分感动,从此必然对我死心塌地。我喜滋滋地就去取花,可说好听点就是取,可难听点儿可就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