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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认

    陈朝一走十天,许盎春很是想念他,也想念他肚子里的小宝宝。

    不过小宝宝还不算很大,只是一团模糊的血rou,许盎春对她的想念只能说是顺带,陈朝才是她感情的重要寄托。

    为了解决她的思念之情,她决定要去看望陈朝,但独自一人去崇安县,全程三十多里地,不光她的母父靠不住她,她自己也很有自知之明,为免被人拐走,论斤卖掉,便向江远岫借他家的马车夫以及马车夫。

    得知他是去看陈朝,而不是去玩,江远岫自然不乐意,但担心许盎春认为他小气,变成和时刻看管着她的陈朝一模一样的蛇蝎妒夫,江远岫便答应下来。

    不过他也跟着一起去了崇安县,小傻子不知道要在崇安县耽搁几日,想着他们二人蜜里调油,自己却是守着大房子和院里的孔雀闲得发慌,他感到十分不公平。

    许盎春虽然每日都要来他的住处,但只是来看那只孔雀,除了那日连哄带骗偷来两个吻之外,他连摸手都没捞到,可是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傻瓜,竟然也会思念一个人。

    那他走之后,许盎春思念他吗?也会想着去找他吗?

    江远岫看了一眼许盎春,她正在拿草编蚂蚱,他想要问一问,但话到嘴边,也没有开口,就算她真的想念了他,也没耽误她不到两月就娶了新夫郎,若是一点都不想,岂不是又要将他气得七窍生烟?

    权当她想了吧,只是因为京城距此地太远,她才没有去寻自己。

    正此时,马车一阵颠簸,江远岫心里烦乱不堪,他没有坐稳,也没有扶稳,一歪身子,砸到了许盎春怀里。

    许盎春被他撞得生疼,手里的蚂蚱也掉在地上,被他踩了一脚,她痛呼一声,“你的脑袋怎么这么硬?”

    她揉着自己的伤处,去推江远岫。

    江远岫的耳边擦过了一阵柔软,是女子特有的饱满之地,他浑身似乎被冻住,僵硬而动弹不得,只有耳畔燃着星星之火,那星星之火逐渐变成一簇小小的火苗,跳跃着,舞蹈着,逐渐和他轰鸣的心跳声重合。

    他感到自己被抽走了力气,就像被风吹雨打后,一株倒伏的蓬草,他认清了自己的命运,便甘愿倒伏,甘愿永远枕在许盎春的腿上。

    而许盎春不甘愿被他压着,她很没有耐心:“你起来。”

    江远岫却是觉出了被她拥抱呵护的好处,哪里肯起,“我......我头晕。”

    “头晕?”许盎春捂着自己的胸口不悦道,“你使那么大力气撞我,你不头晕谁头晕?”

    江远岫一抬眼,便看到了她搭在那处的手,红着脸支吾了一句,“那......那不然我给你揉揉?”

    无论是女是男,除了妻夫之间,身体是不能随意让人触碰的,许盎春也懂这个道理,便说:“不用你,我又不是没有手。”

    哪像他,洗个手都要小厮给他倒水。

    半个时辰之后,许盎春一行人抵达崇安县的陈家,临走前,许盎春把她编好的蚂蚱送给了江远岫,因为蚂蚱是被他压坏的,已经拿不出手,不足以做她思念陈朝的礼物。

    “送你吧,也不能白坐你的车。”

    江远岫接过那个瘪瘪的蚂蚱,面上虽嫌弃,心里却有点点雀跃,“又不送你那好夫郎了?”

    “不好看了,不能送他,朝朝喜欢好看的东西。”说罢,许盎春便一跳三步远,去陈家找她的小桂花。

    不能送陈朝,就可以送他?江远岫愤愤地甩下车帘,把那难看的蚂蚱揉捏一通,就像揉捏许盎春的脸,但片刻之后,又将蚂蚱吹了吹,上面有他踩的灰。他放在手心端详一阵,发现这蚂蚱算得上精巧,绝不是难看,勉强配得上他。

    心情稍稍好转,他吩咐马车夫带他去书局转一转,先消磨了这半天光阴。

    陈家的下人都认得公子的妻主,见她笑嘻嘻地跳下马车,便都上来迎接,许盎春一路和张婶、王叔、赵姨打过招呼,刚一进陈朝的院子,便见到天井之下站着一个人,穿着宽大的白袍,头发披散着,似乎是还未梳洗。

    此人和陈朝身量相同,背影更是相似,又在陈朝的院子里,许盎春便认为那就是陈朝,因为久未见他,一腔热情喷涌而出,她悄悄地踮起脚尖,蒙上他的眼睛,压低声音道:“猜猜我是谁?”

    来人一出腔,陈暮便知是谁,淡淡道:“许盎春。”

    “你真聪明。”许盎春挽上他的胳膊,像小猫咪似的蹭了蹭,仰脸看着他,说道:“我想你了,来看看你。”

    想他了?陈暮心头微微一动,垂眼看着她,发现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尾微微挑起,带着若有似无的红,若是长在男子身上,是该被骂狐狸精的。

    但偏长在了她这个呆子脸上,十分的灵气也被她冲淡成五分,不过五分也是够的,太精明显得刻薄,像许盎春这般宽厚的也不错。

    陈暮漫无边际地想着,忽然想起,许盎春是他的弟妹,不是小小稚童,二人这般依偎着不成体统。

    他正要开口,许盎春便皱着眉仔细端详他,“你眼睛旁边的痣呢?怎么不见了。”

    说罢她又钻到陈暮怀里闻了闻,随后迅速放开了他,离他两步远,“大伯哥......”

    陈暮垂下视线,“嗯。”

    “你怎么在朝朝院子里。”

    “他.......昨晚受了风寒,有些烫,我来照料他。”

    “朝朝病了?”许盎春神情焦急,“他还烧着吗?”

    “现下不.....”

    话音未落,陈朝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他一脸病容,对着许盎春微微地笑,“妻主。”

    许盎春连忙拉着他进屋,“别出来,你还难受吗?”

    “哥哥照顾我一夜,我已经没事了。”

    “那就好。”许盎春不忘陈暮,大声对他道:“谢谢大伯哥照顾朝朝。”

    陈暮陡然生出一股火气,“他是我弟弟,我用得着你谢?”

    许盎春便说:“那就不谢。”

    陈暮十分无奈,他向来和许盎春说不到一起去,总归现在弟弟有人陪,用不着他,他便收拾自己,准备去铺子里转几圈。

    但临转身前,眼角余光瞥见许盎春捧着陈朝的脸,飞快地亲了一口,陈朝道:“妻主,小心被我过了病。”

    “不怕,我不爱得病。”

    陈暮不禁在心里暗暗发笑,傻人有傻福,无忧无虑,就连身体都比别人好,只是许盎春为何闻了闻他,就断定他不是陈朝呢,他举着自己的胳膊左闻又闻,难道他身上有不好的味道?

    此念一起,陈暮火速赶回自己的院子,久久地沐浴了一番,从一个冷冰冰的白人,变成一个热腾腾的红人。

    大伯哥也快了,也要被我们春勾引了,其实我们春是个不动声色的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