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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采纳有奖,呵呵。废话完毕,鞠躬退走。后记——欧阳番外把结局传上去之后,才看到大家的留言,汗,我以为大家都盼着我结局,没想到都在劝阻——不过覆水难收,结局已经丢上去了。其实整个故事的构架,确实只有一半,下一半,本是写欧阳近乎疯狂的报复的,然后被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和温如狼狈为jian,然后,韩玄飞大展神威……不过,如果我真的这么写,估计会被很多挺欧阳的读者打得满地找牙,在这里戛然结束,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兑现了我从前的诺言——不会太悲剧,大团圆结局!。。从文具店里走出来的时候,那女孩还没有走远。刚才说“不可以”时那么理直气壮,气势汹汹,可是走了几步,却透过街对面的镜子偷偷看我。这个小动作很可爱。可爱的女孩。有一双漂亮的眼睛。那眼睛让人心头微悸。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电话,又是mama。催着我速速回S市。从医院醒来之后,我被告知在车祸中丧失了长达四年的记忆,无论怎么回想,总是空白。可是丧失记忆,并不代表我年少了四岁,她这样总是紧张的样子,老实说,觉得很累。敷衍了几句,答应她周末回S市。然后循着女孩消失的方向,快走了几步。身影渺然,已消失在人海之中。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落寞。若有所失。回到旅店,将新买的CD插入音响,一遍一遍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那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越来越浓,心几乎疼了起来。那女孩的眼睛,挥之不去。在床上躺了半天,终于烦躁地坐起身,打电话叫石轩,约他出去打桌球。石轩是S市娱乐界的大头,失去记忆后,还留在印象中的朋友,他便是其中一个。他欣然答应,我挂断电话,然后走下楼去。街上已是华灯初上时分。石轩正开车赶来,我在路边等了一会,百无聊赖地望着一路街灯闪烁。也是在这时,我再次看见她。她开着一辆敞篷车,从右边的拐角处驶了过来。风扬起她微卷的发,将那双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眼睛掩藏在发丝后,却更添风情。刚才还阴郁的心情突然一闪而空,我记住了她的车牌号。女孩还未完全驶过,她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我。正在我失神间,左边也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回头一看,确实驾车而来的石轩。他们擦身而过。石轩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然后猛地踩住了刹车。女孩还是无所察觉,她的车转到了街角处。“朱可可!”石轩失声喊了出来。这三个字如重锤一样打在我的心脏上,只觉得全身冰凉,莫名其妙。石轩回过头,看见我,脸色也突然变了。过了好半天,他才讪讪地说:“是从前在我的酒吧工作过的一个职员,我们去打桌球去吧。”我很想问他,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可有一种畏惧,让我莫名地止住了话题。晚上的情绪又是低落到无以复加,石轩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家毫无兴致地玩了几盘,他提议说,送我回旅馆。我同意了,一路上,总是想着朱可可的名字,好像什么被勾了出来,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心底一片苍茫。回到旅馆,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让底下的人帮我查那个车牌号主人的住址——欧家的生意转白后,黑道势力已经大不如前,但是查这样的资料,还是易如反掌的。他们很快报给我一个地址。就在附近的一个郊区,很简单的小区,那里居住的都是普通的白领。这也复合石轩说的身份,从前在酒吧做招待。按理说,我不应该认识她。可是仍然有种不得不去见一见她的冲动,好像,如果错失了这一次,一辈子都会徒留遗憾一样。一晚上,辗转无眠。第二天一大清早,我自己开车,循着别人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映入眼帘的,却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庭院,满园黄叶飘扬,树下有秋千,有画架,长椅茶桌,很怡然自得的样子。然后,我看到了她。她似乎刚刚睡醒,穿着一间大大的T恤,揉着眼睛走了出来,手放下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慵懒的眼波,怦然心动。动到疼痛。手放在车门上,我几乎打算走下去了,从屋里又走出了一个人。一个极英俊的男子,眉眼恬淡,缓缓地走到她身后,然后环住她的腰。朱可可展颜一笑,她笑的时候,连初升的朝阳,都黯淡了不少。阳光碎在了她的笑里,也碎在了,男子的眼中。般配的两人,绝美的画卷。我把手挪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了良久。惘然有之,落寞有之,更多的,却是一种尘埃落定后的痛。记住了她的眼,她的笑,还有“朱可可”三个字。驾车离去。这个插曲,从此不再想。周末回到了S市,mama告诉我温如与阿南的婚事,我备了件大礼,心底是高兴的。只是mama的表情看上去有点不快,忍了忍,最终只是叹了一声,“也好。女人嘛,找一个爱她的,比勉强和一个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还是好很多。温如是对的。”这句话,我不是很懂,温如是世家的meimei。她结婚,是喜事。不过,最近听说刑警盯得很紧,只希望婚礼途中不要出事才好。我一边漫漫地想,一边扭头看向窗外。一片落叶巧巧地落了下来,在风了旋了一旋,落在泥土之中。岁月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