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高辣小说 - 阮亦薇的女奴生涯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2

分卷阅读222

    他点了点头,复又笑道:"现在,又有了个小六。"

于是母亲又笑了起来:"是啊,这个小六,可比小五更让人头痛。"

聂家小六,天生娃娃脸,嘴甜到无与伦比,明明是个男孩子,但是……居然非常擅长,哭诉!!那小脸儿一皱嗷嗷哭诉的样子简直比女生还做的到位,聂逸风嘴也甜,但出了事情也绝不会哭诉,这一点还是非常"男子汉"的,然而这个比一众哥哥jiejie小了这么多岁的小六,则是个标标准准的"娇柔公子哥",也幸亏经过聂逸风的"调教",聂父的神经粗了不少,权当没看见——现在小六已经是整个聂家的"吉祥物"了,大家都快把他当千金小姐养了……

虽然表面上各种鄙视打击,但是没错,如果让柏逸尘想一想,倘若自己出了事,有谁会毫不犹豫的替他两肋插刀,呵……那真的只有这个聂逸风了,这么多年,真正的、可以交付后背的朋友,只有这个看起来不靠谱但关键时刻比谁都靠谱的……聂家小五了,比他小五岁的……弟弟一样的,挚友。

聂逸风特殊番外——自由

大哥又吐了,他看着大哥把头埋在水柱下反胃的干呕。

大哥其实超怕杀生,也相当不喜欢鲜血,更不喜欢打架斗殴,如果确切来说,大哥应该是个喜欢文艺有点害羞的少年。

于是他慢吞吞的走过去,递了块毛巾:"大哥呀,别去训练了,你又不喜欢军营。"

"不行!我是长子,这是我的责任啊。"

小小的聂逸风不大懂责任这个问题,于是皱了眉侧头看着面色痛苦的大哥。

喜欢就拥有,不喜欢就扔掉啊~?

他天生,就有着这样任性自由的思想。

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他终于意识到,有些事情是不能避免的,于是那句格言就变成了——喜欢就尽力去拥有,不喜欢就尽力去扔掉!如果尽力了也没用那就——姿势漂亮的端着,对!姿态很重要!

小小的聂逸风有着所有男孩子都喜欢端着的"帅气"的架子,当然,父母赋予他的长相让他撑得起这样的小小虚荣。

不过啊……责任确实是个很有趣的东西,能把腼腆文气的哥哥改造成了冷面冷血的军中恶魔,能让那个心底柔软的柏家大哥沉默强势的一点儿不像少年人。

嗯~也许大哥和柏大哥换个位置会更好吧,让大哥去经商也许比接任父亲的职位更符合大哥的个性吧……呵~但那也不好……柏大哥看起来相当适应自己的位置呢,还是不要动比较好。

他百无聊赖的想着,今天第三个小时的马步牢牢的扎在地上,平举的拳头上放着一碗端平的水……然而看起来姿势端庄的人,早就开始了天马行空又百无聊赖的胡思乱想。

不能啊,始终不能啊,如此规规矩矩、按部就班的、傀儡娃娃一样复制前人的人生,到底有什么乐趣呢?

他笑眯眯的弯了眉眼想着,教官们长辈们夸奖他进步很快,是天生的军队好苗子,和他的父亲哥哥们一样,前途远大。可他心里却明白,不一样的,不一样……他不是哥哥,也不是父亲,在他心底,始终有一团不愿停歇的风,不是不可以当个好军人,甚至好学生、好商人、好车手、好孩子……对,他的人生里有太多太多可供选择的选项,他也有这个能力把它们经营的尽善尽美,可是,不愿意啊……

他始终找不到,能说服自己,全力以赴的原因,到底为什么要如此呢?是为了喜爱么?然而并没有那样全心全意的喜爱。是为了责任吗?叹了口气,已经有了四位哥哥jiejie或者说五位,好像并不十分需要他啊。是因为所有人都必须有一个确定的选择然后一生为此停留吗?可惜始终不愿意呢……不愿意就此停留,他始终没有,找到心底想要停留的风眼。

龙卷风走的再远,也会有一个风眼,然而他呀,只是这样漫无目的的吹拂走寻。

十岁的时候遇到的柏家大哥还真是挺有趣,和大哥被摧折出的冷硬不一样,他还真是第一次看到天生性格如此高冷的人,差点被定下娃娃亲的时候,四姐的脸就像瞬间吞了苦瓜一样,而另一个男主人公却还不动声色,啧~~不过呀,瞧瞧这眼神,分明已经僵硬了说——算了算了,指望两个木头哥哥是救不了形式的,二姐更不敢开口只怕引火烧身,啧啧~还是得小爷我出马哟,于是便顺理成章的开了口,解了围。

事后四姐哈哈笑着跟他道了谢:"行啊,小五,算jiejie欠你一个哈。"

"嘻嘻,不客气呀,自由可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呢,将来要是我被逼的受不住,jiejie也帮我一把呀~"

"哈哈!没问题,姐肯定站你这边!"明朗如火的少女拍了拍他的肩头,如此应许。

于是,九年后轰轰烈烈的逃家事件,从此刻便开始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及至后来在树上躲清闲,结果看见了那清冷的少年被几个不怎么眼熟的孩子围在了树下——唔,真像是几只野鸡上蹿下跳的在闭眼的雄狮面前聒噪……只可惜似乎雄狮被人拴住了手脚无法反抗似的,莫名有点火气,还是要我来啊,动动手指,便抢在某个爪子准备推搡之前跳了下去。

然后才发现这个表面高冷的家伙内心世界其实挺……该怎么说柔软而丰富?

而且,相当的口嫌体正直啊——他笑盈盈的看着对方皱着眉一口一口把鸟蛋吞了,吞着吞着,这眉头就平了,然后就开始跟他闲扯,最后还下意识的轻轻舔了一下指尖,然后似乎觉得不太对,又默不作声的把手放下,偷偷地在一边的草叶上擦了一下。

啊哈哈哈,他差点乐出声,那一刻他便觉得,这个朋友啊……一定能给他带来很多愉快。

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甚至连他那最要好的挚友也不清楚,其实他在14岁的时候,手上就已经沾过血了,然而他没有选择,如果不那样做,死的就会是他以及暂时失去意识的亲人。

令人惊讶的是,发生了那样的事,他既没有吐也没有哭,甚至来看过他的心理辅导员也表示,他"意识清醒、思维冷静、没有明显心理障碍"。

是的,他冷静的几乎过于反常,然而他自己知道,那之后的整整三天,他没有一分钟合过眼,而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没再笑过。

亲手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从来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那样的感觉,并不是罪孽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