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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把我送回老家。我在农村生活到六岁,爷爷脑中风去世了,奶奶去田里干活掉进水塘淹死了。爷爷奶奶去世后,我爸把我接回家,那时候他已经再婚了,我有了一个后妈还有一个弟弟,虽说后妈和弟弟不太喜欢我,可是爸爸还在,至少我还能吃饱穿暖,可以读书上学。”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说到伤心处,难免就红了眼眶。秦苍的经历简直和温子骞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都是母亲去世,六岁被接回家,结果一看,卧槽,家里的老爹有老婆有儿子,哪里还有他的位置?老爸有了新老婆新儿子,旧的那个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可有可无,无非是同样的血脉看着可怜,给口饭吃不饿死罢了。温子骞随着故事的起伏,一颗心也是七上八下,插嘴道:“你爸呢,你爸对你好吗?”“其实我爸对我挺好的。”秦苍倔强的抹了一把眼泪,继续道:“可惜他是当兵的,一年回不来几次,每次回来,在家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我爸回来的时候,我的后妈就对我很好,我爸一走,就对我冷言冷语,我无处可去,要吃饭,要睡觉,要上学,哪一样都离不得大人给钱,哪怕是心里再难过,也只能忍气吞声,看后妈脸色……可是……可是,我是个不吉利的人,我爸年前回家探亲,为了救一个落水的阿姨……被淹死了……我爸也死了……”小子再也忍不住,伤心的痛哭起来。“都是我害的,后妈说了,如果我不离开家,我还会害死我的弟弟……所以我不能回去……绝不能回去……”所以他离家出走一年了,忍饥挨饿,也不敢再回家。他害怕后妈尖锐的嗓音指着他哭喊:“你这个扫把星,都是你,是你害死了你的爷爷奶奶,你爸爸也是被你害死的……你为什么要回到这个家?为什么要祸害我的生活?你会害死所有人的!”秦苍离开家的时候还不满十三岁,也曾经加入过一个丐帮组织,那里的人把他们当作要钱的工具,一天必须定额完成乞讨的数量,那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不知道挨过多少打,吃了多少发了霉的饭菜,他亲眼看见那些要不到钱的孩子,被心狠手辣的刽子手们砍去了手脚,畜生一般的放在平板车上,拉着游街要钱。他害怕遭遇毒手,于是趁人不注意,终于跑了出来。温子骞听了之后,惊恐地睁大了双眼,既为他难过,也为那些不幸被砍去手脚的孩子伤心,这个世界有太多他没有接触过的黑暗,光是听着都让他后怕。他想,这样可怜的少年,说什么我是要帮帮他的,于是拍了拍秦苍的肩膀道:“既然这样,我做主,留下你了。我这就去给我爸说说,不就是多一个碗多一口饭吗?以后到了温家,你就跟着我,我会罩着你的。”秦苍抬眼看他,眼中闪烁光芒,仿佛看着救世主一般。那一年,秦苍十四岁,温子骞十六岁,意外的相遇,缘分的开始。第4章44温子骞虽说处在叛逆期,却还是懂得分寸,明白一个道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规定时间赶回家,家里的宴会已经开始,温远航正领着妻儿挨个和嘉宾打招呼。他站在花园门口的铁艺花架下,头顶上是盛开的蔷薇,两侧摆放了清香的香水百合,脚下是柔软的红色地毯,他举步维艰,仿佛和里面的世界格格不入。他看着温远航一身黑色笔挺西装,头发一丝不苟梳向脑后,微笑的侧面器宇不凡。潘琴紫罗兰晚礼长裙,挽着发髻,脖颈和手腕上珠光宝气,让她看起来雍容华贵。温子熠和温子暄两兄妹也被打扮的精致好看,上流社会的公子和小姐就该是这个样。哪像他,身上穿的还是学校的校服。白衬衣已经洗的领口毛糙,长袖子卷起来露出两截细长胳膊,深蓝色的运动裤,略显陈旧的白色板鞋。其实,温远航给他买了不少衣物,都被少年骨子里的骄傲不屑一顾,可是如今这样的场合,突然就觉得自己的装扮与华丽的氛围格格不入。少年长大了,除了自尊心,隐隐也会滋生出羞辱感。“你躲在这做什么?”温子骞回头,看见一个倜傥少年,嘴角噙着坏笑看着他。少年穿着打扮特别新潮,荧光绿的衬衣绑了一个西瓜红的领结,黑色九分裤露了一截脚踝,踩了一双黑色缀满铆钉的板鞋。温子骞盯着他看了好几秒,嘴角不受控制的咧了咧,这公子哥也太新潮了,参加长辈宴会,他父母也能让他穿成这样?来一盏旋转彩灯,就可以上台蹦迪去了。“我要是你,我就自行过去了。”少年唯恐天下不乱,哪壶不开提哪壶。温子骞抬眸斜睨,蓝色眼珠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宝石一般,美则美,可惜没有一丝热情,看谁都是冷冷淡淡的。他认得这个少年,长得虽然高大,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个小屁孩。少年是温子熠的同学,名叫纪涵志,贵族学校里的混世魔王,温子熠给潘琴碎嘴的时候,他听过不少这个人的劣迹。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这个今年才满十四岁的少年,睡过的女人数量可以虐死成年单身汪,最夸张的是睡过一个快三十的白领。在温子骞心目中,纪涵志等同于人渣,**的公狗,***思考的坑爹官二代。他虽年纪小,可是很多事情他心里明白,纪家是温远航从黑道洗白走入白道的最大靠山。从温远航对待纪家的态度,哪怕是面对年少的纪涵志,都是恭恭敬敬的。全家都爱巴结这个少年,温子骞却是例外,他瞟了纪涵志一眼转身就走。纪涵志三两步挡在他面前,小小年纪却一副轻挑公子哥的嘴脸。“嘿,你怕我吗?每次见了我不是转身就走,就是躲在屋里不肯出来。”“滚。”温子骞道。纪涵志勾着嘴笑的轻蔑,道:“还没人敢这么和我说话,换做别人我早就让人打的满地找牙了。”温子骞阴着脸不说话,胸口气的上下剧烈起伏。他捏了捏拳头,好想一拳头打过去,可是想了想后果,忍了。他六岁前随母亲生活在狭小脏乱的阁楼,母亲在酒吧推销啤酒陪笑陪喝,有一次他看母亲被人灌酒,便跑出来咬了那个醉汉的胳膊,结果差点被醉汉打死。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被打的脾脏破裂,做了脾摘除手术。这件事仿佛刻在了脑海,时刻提醒他蚍蜉撼树,可笑不自量力。他常想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母亲是不是会再多活几年。他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