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耽美小说 - 我把自己转让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章。因此我方当庭向法庭提交一份申请,请求法庭对保证合同上的签名及公章真伪进行鉴定。”

审判长道:“原告方,请你看过被告方的鉴定申请后,发表意见。”

时陌从审判长手里接过鉴定申请书看了一眼,目光锐利得仿佛明察秋毫的判官,让所有谎言无所遁形:“我方认为,被告的鉴定申请毫无意义。第一,当时有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场,如果法庭认为我方主张不足为信,可以要求案外人法定代表人出庭作证,证明涉案合同是当事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上李家的签字及家罗公司的盖章都是真实的。本来应当是由我方找证人出庭,但我方认为,由法庭传唤证人,会更有说服力。第二,被告公司的公章在登报注销后,仍将其用于签订其他保证及买卖合同,我方刚才已提交证据证明,由此可证该公章在注销后仍将其用于正常的交易往来。如果被告坚称涉案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那么其他合同上的公章自然也是假的,对此我不得不抱持怀疑,被告究竟对公司的管理松懈到什么地步,才会导致被人伪造公章签订多个合同?被告对此难道毫无责任?假如不存在上述的他人伪造公章现象,那么就是被告恶意使用作废的公章,来推卸责任、损害第三人利益,对此法庭更应追究被告方的责任!”

气势磅礴,强大的气场贯穿整个审判庭,令人精神为之一振,旁听观众面面相觑,赞赏地相互点头。

被告两位律师则眉心紧皱,关于时陌的第一个观点,他们本来打算在时陌提出要法庭传唤证人出庭时,辩称这是原告方的责任,应当由原告方找证人出庭,然后等原告找来证人出庭后,以证人与原告是恶意串通、故意诬陷为由,不认可证人证言。

谁知道时陌把话说死了,完全不给他们见缝插针的机会,直接说有需要的话,就由法庭来传唤证人,他们不背这个锅,这样一来,证人是由法庭传唤而来,而非原告找来,那还怎么说证人与原告串通?后路根本都被时陌堵死了。

至于第二个观点,他们一时还没想到应对的意见,没想到时陌竟然如此犀利,一针见血。

谢锦程含笑点点头,时陌成长了。

李家见律师没反应,急得骂道:“你们干什么,反驳他啊!”

两位律师面面相觑,女律师斟酌一下,正准备反驳时,主办法官又继续发问了。

“被告李家及家罗公司,你们认为你们不用担责的证据和理由是什么?”

“根据涉案合同第四条第五款,”男律师念出该条款内容,“我方认为,该条款属于约定不明,对于我方应承担的保证金及违约金都未有明确约定,我方不应担责。”说完,他抬起头,仔仔细细地观察时陌的言行举止,等待从中看出时陌的心理状态,揣摩时陌心思,步好下一步路。

然而时陌却打乱了男律师步好的棋盘,他突然笑了,目光散漫,动作自然随意,一副不把对手放在眼里的模样:“三方当事人都是多年好友关系,也有多年的贸易往来,三方当事人都认为担责数额可以另行友好协商,因此才约定不明。被告方提出的观点,只能说明三方缔约有瑕疵,但并不能因此否认被告的责任,该合同是当事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签字盖章都是真实的,是有效合同,被告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只因为缔约瑕疵便无需担责,那将违反诚信原则,不利于社会稳定。”

男律师握紧了笔,他纵横律师界多年,自认一双眼看遍世间百态,阅遍无数人物,人心在他面前就如一面透亮的镜子,清清楚楚,他可以根据对手的性情设下陷阱,可以根据朋友的心思说出贴心的话,然而他这样的人物竟然看不透时陌,明明时陌上一秒还如出鞘的刀剑,锐利逼人,下一秒却如轻浮之人,漫不经心,态度随意,完全让人琢磨不透他的真性情。

主办法官问:“被告对原告的说法有什么意见?”

男律师意一字一顿,拖慢语速,紧紧盯着时陌的表情,期望能从细枝末节看出端倪:“我方对原告的说法不予认可。第一,签订合同时,李家及家罗公司人员均不在场。第二,合同上的签字与盖章都是虚假的。”

时陌又笑了,好像被告说了什么特别好笑的笑话,笑得特别自然纯真,没有一点嘲讽与讥笑的意味,但男律师就是看不懂他到底笑什么。

男律师的手背绷出了青筋,时陌太随意了,偏偏他的话又犀利得惊人,如果不是胸有成竹、胸有点墨,谁能有如此恣意潇洒的态度?在时陌眼中,这好像不是一场博弈,而是胜券在握的游戏。

相比自己的紧张,男律师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丑,根本没被时陌放在眼里。

男律师的心乱了,随着庭审进入激烈的辩论阶段,他更是心乱如麻。庭审也是律师心理的博弈,心理坚定,便能力压对手,反之,则会被对手牵着鼻子走。

从法庭调查阶段走到辩论阶段,期间经历了近半个小时,然而男律师一次都未能如愿地给时陌设下陷阱,反而被时陌清晰的思维与逻辑分析能力惊住了。

“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各方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首先请原告发表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陌,接受原告尔宇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案,现代理人结合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参考,”时陌双手交叠放于桌面,面带笑容,目光一瞬不瞬地凝聚在被告方三人身上,字字句句,说得头头是道,“第一,涉案合同是当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上的签字与盖章都是真实的,内容合法,签订时有三方当事人在场,应认定该合同有效……”类似的辩论意见,在庭审调查阶段已发表得差不多了,时陌只是在原基础上拓展和进一步加工,使之更具有说服力。

被告方愈发不镇定了,时陌竟能在脱稿的情况下,做到语句通顺、简练,重点突出,口才非同一般,说到激烈处时,咄咄逼人,尤其是他的目光,犀利无比,仿佛能剥开虚伪的外表照射到内心的弱点,如果他是戏子,那他全身上下都是入木三分的戏。

男律师感觉自己一败涂地,他头一次碰到如此难以捉摸的对手,以致发表意见时,气势弱了几分:“我方根据本案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发表如下意见:第一,涉案合同签订时,我方及公司人员均不在场……退一步说,即便家罗公司盖章是真实的,公司也并非适格被告,根据涉案合同上的公章来看,该公章盖在担保人签的字下方,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