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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 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 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 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 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 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 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 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 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 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 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 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 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 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 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 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 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 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 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 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 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 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 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 去,有什么好的?」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 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 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 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 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 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 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 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 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 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 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 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 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 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 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 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 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 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 什么呢?」我引用了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 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 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 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 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 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 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 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 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 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 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 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 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 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的追迹者。其 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 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 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 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 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 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那些心思细 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 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 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 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 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 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 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 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 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 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 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 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是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 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 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 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 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 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 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 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 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 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 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 有心,大概也是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 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 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 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 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 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 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 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 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 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 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 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 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 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 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 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