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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可惜郑涵元并不想搭理他,意思意思回了个笑,托着下颌,视线绕过纱幔和栏杆,落到了外边。“这也没法,凑合着吃吧,横竖我们也算不上来吃东西的。”杜二郎讨了个没趣,另一边的温七娘笑吟吟的,“你说对不对?”“谁说不是来吃东西的?”郑涵元让闺中密友看破心思,略有些恼,瞪了温七娘一眼。温七娘笑了一阵,不轻不重地打了自己一下:“好好好,你是吃东西的,我可不是。”“那你是来干什么?”又有个面生的贵女开口,“莫不是来看哪家郎君?”这话有点调侃的意思,温七娘却不恼,仍是笑着,一口应了:“对呀,今儿雁阳郡王回长安,要不是星月楼临着朱雀大街,我才不来呢。”长安城里自有个圈儿,世家权贵盘根交错,再不愿意和人来往,也不能真什么都不参加。谢忘之的出身摆在这儿,不得不请她,她没什么攀附的心思,本来算个添头,忽然听见李齐慎的封号,眼瞳一缩,不自觉地坐直几分。孙远道敏锐地察觉到,凑近一点,装作递点心盘子:“怎么,谢娘子是不知道这事儿?”“谢谢。”谢忘之礼貌地推拒,“我确实不知道。”“那若是不介意,我同你说说?”谢忘之看了孙远道一眼,迅速垂下眼帘,摇摇头:“多谢好意,不过我听七娘说就行。”孙远道纵横长安城,这么多年只在谢忘之这里碰壁,偏偏这小娘子美貌动京华,他一面恼,一面又觉得谢忘之垂眼沉默的样子美得不忍心发怒。他憋了会儿,摸摸鼻尖上的灰,摇摇扇子:“行,若是哪儿不明白,我再同你说。”谢忘之应声,不说话了。这边没声音,那边温七娘的声音就格外明显,她声音清澈,音量不大不小,听着挺舒服:“……按规矩,雁阳郡王该在丰州守着,不过今年陛下好像打算让各地节度使都进京贺寿。此外年前突厥人犯边,宁王带着郡王把人赶了回去,算是立功,这才回来呢。”“我听说如今的突厥人只是借个名头,地痞流氓罢了,立什么功?”杜二郎见不得温七娘夸,生怕勾了郑涵元的心,“你再说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听我阿兄说,这支是突厥西部的直属,当年逃窜去漠北的,这回是想回来报仇。可惜碰了个钉子,不仅没报成仇,”温七娘故意吊人胃口,顿了顿才说,“全军覆没不说,那一小支的可汗还被郡王吊死在他们帐前。”“……那他受伤了吗?!”这消息吓人,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且语气急促,好像和雁阳郡王是经年的朋友,乍听见这消息,急匆匆地想确认。在座的人一愣,视线一动,齐齐移向开口的人。谢忘之霎时知道自己失口,刚才是一时情急脱口而出,但她不能大喇喇地说她和李齐慎是什么关系,只能解释:“突厥人多凶徒,我……问问而已。”“瞧瞧你们,一个个脸色煞白,还不如咱们忘之。”温七娘在临座一个郎君脸上戳了一下,给他吓得苍白的脸留了个指痕,继续说,“这我不知道,磕着碰着或许有吧,不过应当没大伤,不然这回也来不了长安城。”“……我明白了。”谢忘之点头,低声说,“请继续吧。”没人知道谢忘之和李齐慎的前缘,这就算是个小插曲,温七娘没在意,继续说。反倒是边上的郑涵元直觉不对,侧头看了谢忘之一眼。坐在角落的女孩长发半披半挽,打扮素淡,沉默地垂着眼帘,又低着头,半张脸藏在阴影里,模糊不清。平心而论,谢忘之的脸确实漂亮,说声美貌动长安也不为过,但只要看不见那张漂亮的脸,她这个人就像是不存在,丢进人群里也找不着。束手束脚、小家子气,空有美貌罢了,不足为惧。郑涵元在心里评价完,冷哼一声,收回视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精心挑选的襦裙,接着听温七娘说。温七娘就爱说些有的没的,家里阿耶和阿兄又领的是礼部的职,长安城里的消息不论大小,没有她不知道的。她又接着说了些李齐慎的事儿,像是初到丰州就赢了金葵花、巡边时救了昭临郡主,一桩桩一件件,说得头头是道,倒像是亲眼看见。谢忘之耐心地听着,一言不发,任由心绪涌动。李齐慎寄来的信乱七八糟,随信附赠的东西也莫名其妙,好像在草原上就没干正事,信里也清清淡淡,对生死博弈只字不提。如今从温七娘口中得知,谢忘之很难说自己是什么心思,一面觉得李齐慎这人不行,这种大事都不说,一面又隐隐觉得,或许李齐慎是怕她担心。“……笨死了。”她想哭又想笑,末了却只是极轻地说。边上的孙远道没听清,只听见她说了点什么,刚想凑过去问问,温七娘那边突然吵起来:“我看见了,看见了!过来了!”她很有点说书的天赋,先前这么一通,说得李齐慎像是个传奇的主角,听的人都生起几分兴趣,别管是艳羡、敬佩还是不屑或者嫉妒,总归都想去亲眼见见这位郡王是什么模样。可惜在座的出身都不错,这么冲出去显得掉价,一时谁都没起身。听着外边马蹄的声音,郑涵元心急如焚,正想着找个什么由头,身边忽然划过一道微风。她一惊,只看见一个纤细的背影,襦裙素淡,披肩上连暗纹都没有。率先冲到露台上的居然是谢忘之。郑涵元想了想,赶紧也提起裙摆跟出去。两个娘子一开头,剩下人也不矜持了,纷纷跟着到了露台上。二层的露台也是连着的,宽敞开阔,足有一面楼那么长。谢忘之哪儿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她站在栏杆角边,一眼就看见了朱雀大街上缓缓行进的军队。前几日也有节度使带着驻军中的亲兵进长安城,天德军大体也是这个样子,肃穆规整,先骑兵后步兵,天德军的旗在风中展开。马上在最前边的是个中年男人,应该是宁王,在他侧后方的则是个年轻郎君,看着二十岁上下,一身轻铠,长发扎成马尾,腰背挺得笔直,神色平静,冷丽如同玉雕。五年不见,谢忘之却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李齐慎。他长大了,不再是稍嫌纤瘦单薄的少年模样,身子稳稳地撑着轻铠,给人的感觉介乎少年和男人之间。李齐慎少时披着长发,如今利落地扎起来,那张脸就显得格外漂亮,遥遥地能抓人眼睛。相较当年,他的肤色深了些,不再是没血色的苍白,更像通透的美玉,那双眼睛也更漂亮,在太阳底下仿佛熔金。一身轻铠的小将军,刚刚击退突厥,且还有这么漂亮的一张脸,朱雀大街两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