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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有理,咱们还是在这乡下好好读书,然后再进京做官,你们看门口贴着的‘诗书传家远,耕读继世长’……要不是咱们家这么严的家训,能到如今都代代不衰吗?”另外那孩子却不买账,一再问道:“你有没有偷偷去找陆家表妹说话,你快说啊,你要是说了我就不告诉你娘,你要是不说,下次我再见了她,我就告诉她上次偷偷藏了她绣的帕子的人是你……”“胡说,明明、明明是你……”两人说着笑着,打算关好门离开,忽然轻风拂过,桌上书页簌簌作响,他们一同好奇的凑上前去,只见那字迹俊秀有力,一行行整齐的楷书,底下一方小印,颜色虽然褪去,但字迹仍然清晰。二人细细一看,只见印的是“维躬”二字。那楷书写道:繁华消歇似轻云,不朽还须建大勋。谁知榜上头筹客,竟是遥遥异乡人。旧岁杯前寻知己,新樽金缕已见春。易得万年奇珍宝,难觅斯世一同仁!第124章番外一林蓁沿着那一道长长的朱红色宫墙往前走去,只觉得走了快小半日,方才走到一座城楼似的五开间大门口,眼前丹漆的大门上嵌着一颗颗金灿灿的铜钉,晃得林蓁两眼发晕。他在门口站了片刻,只听吱呀一响,大门缓缓打开,有人迎了出来,和气的问道:“是薛进士从潮安府引荐来的么?快请进来。”林蓁知道薛侃已经提前派人送来了消息,忙点点头,随那人往里走去,曲曲折折不知道绕过了几道回廊,又走过一座御桥,两旁都是白玉石龙凤雕栏,这些华贵精致的宅内景色处处都吸引着林蓁的注意,但他却只是匆匆扫过,一点不敢分神多看,只想待会儿见了兴王该怎么答话。薛侃既然推举他来,对他还是给予厚望的,还有自己的老师、族伯……他不能让这些看得起自己的人们失望啊。走了半天,领着他的那人在一座大殿之前停下了,门口端端正正站着两个眉清目秀的书童,其中一人略略点头,道:“王爷就在里头等着,进去吧。”说着,其中一人清声通报了一句,里面响起兴王浑厚温和的声音:“进来。”林蓁小心翼翼迈步走进殿门,见里面朱红油竹龙帘挑起,沉香色书案后头,坐着一位眉目舒朗,方面长髯,有些微微发胖的长者,此人没什么皇室咄咄逼人的威严,倒是有几分书卷气,这就是薛侃大加赞誉的兴王爷朱祐杬。他身后立着位须发斑白的老者,想来是薛侃提到过的王府里学识渊博的袁长史。林蓁跪下行了礼,兴王便叫他起来,问了些年纪姓名,然后就是几句路上是不是平安顺利,气候可还习惯之类,然后便微微笑着,让下人把他带了出去。第一轮面试就这么结束了吗?林蓁还没回过味儿来,就被人带到了方才那大殿旁边的斋房里。与他同来的人都被安排去后面休息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儿等待什么。他的行李都被那些随从带下去了,手上连一卷打发时间的书都没有。这屋里倒是有个书架子,上面的东西他可不敢乱动。临行前他又和薛侃见了一面,薛侃送了他一本他和其他王阳明的弟子编录的阳明先生学问精髓的书,叫做,林蓁一直在认真翻看,其中的不少话都铭记于心。此时他干脆学起那书上提起的静坐的功夫,闭上眼睛,默默坐在屋内,回想着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在山都乡生活了八年,一朝离开那里,方才发现,和外面的世界相比,山都乡虽然有些外面的世界投射进去的影子,却更像是一个世外桃源。他知道大明朝还远远不到灭亡的时候,但眼下这位玩的花样百出的皇上会怎么收场,他还真不知道——街两旁商铺酒肆人流如梭,有钱的子弟衣着华美,穿的是绫罗绸缎,佩的是宝石彩玉,城外那些失去土地的流民和贫寒之士却食不果腹,在阴暗脏乱的角落里成百的聚集着……“朱门酒rou臭,路有冻死骨”……如果说这些景象让林蓁感到难过和担心,那么,来这里之前遇到的那伙佛郎机人给他带来的就是强烈的不安。一方面,近代历史在大部分人心中烙下的耻辱的烙印让林蓁深深地觉得大明朝不应该闭关锁国;但是另一方面,那些佛郎机人的别有用心的眼神又让他觉得,把这些豺狼野兽放进来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时代别的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历史的走向的啊,这个让人苦恼的问题,在四书五经里,在中,都没法找到现成的答案……他静静的坐在那里如同入定了一般,没意识到时间已经一点一滴的在渐渐流逝,外面天色昏黄,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他刚要睁眼,却听见门口响起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你是谁?坐在这里干嘛?”林蓁慢慢睁开双目,往门口一看,只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色的棉布袍子站在那里,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和这肃穆的王府十分相称的阴沉气息。这会儿光线已经有些暗了,林蓁着实的被他吓了一跳,不是因为他这静坐的功夫不到家,而是因为门口的这个少年,他……他乍一看长得有点像自己的哥哥林大毛!林蓁急急忙忙站起身来,定睛瞧了一瞧,方才确认这人不是林大毛,他虽然猛地看去眉宇和自己的哥哥有几分相似,但是他脸色青白,脸颊削瘦,宽大的棉袍子穿在他身上有点晃晃荡荡的。况且,他的个子比林蓁印象中的林大毛高了不少,背着光站在那儿,身体轮廓的边缘好像融化在背后的光晕里,让他的身形显得更细长了。林蓁赶紧起身一拜,道:“在下姓林名蓁,是薛尚谦薛大人推荐来为世子做伴读的。敢问阁下是……?”那少年慢悠悠踱步走进屋来,想了一想,道:“我嘛……我姓陆,叫陆炳,是从小陪着兴世子一起玩的玩伴。”林蓁将信将疑,又不好再问,只得点点头,“噢”了一声,抱拳重新行了个礼,然后便恭恭敬敬站在一边。那少年见他不卑不亢,声调缓和了些,坐下来问道:“你小小年纪,到王府来,你不想自己家乡的爹娘嘛?”这话说的林蓁轻轻叹了一声,道:“怎么不想呀?中说了:‘父母在,不远游。’我家里不仅有父母和老奶奶,还有两岁的小妹,我这一路上,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们。”那少年轻轻一挑眉毛,道:“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在家中尽孝,还要到王府来呢?难道王府里锦衣玉食的生活就值得你舍弃自己的父母和meimei吗?”林蓁忽然感觉这个少年和林大毛的相似之处,并不在于他们的面貌,当然,他那两道平平的细长的眉毛,一双略为凹陷的眼睛,和微微上挑的眼角,和林大毛也是有点像的,但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