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耽美小说 - 秀才变地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到周围的几座大山,大里的野味貌似挺值钱的。挖坑埋陷阱,机关术可不就用上了。

回头去套些野味,就算不卖自己吃也好。在现代想吃只野鸡都要担心是受保护的,哪里像古代,只要不是春夏动物们生育的季节,秋冬两季打猎是不会有啥问题的。

至于在春夏两季打猎的话,特别是带崽的,打了可是要受到所有猎人们敌视的。古代人的知慧可不能小瞧,知道什么叫可持续发展。虽然道理让他们说,他们也说不出来,但老祖宗传下来的肯定没有错。

第4章

就这样一代传一代,猎人们都知道一年当中有两个季节是给动物们休养生息的时间。而且就算要打猎,还是秋天的猎物最好,肥膘rou厚,皮毛也光滑。

卫乐想给自己做两身保暖的皮衣,自然要选择秋季的猎物了。正好现在就是秋天,等家里布置好后,他就打算上山打猎了。

经过几个月有意识的锻炼,卫乐的身体强壮了不少。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十六岁多养养也就回来了。

和几个月前相比,现在的他不仅身高长了,体重也增加了,不像以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好在年轻,恢复力不是成年人能比拟的。

也幸亏被分出来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个早夭的命,在那样的环境中生存,身体能好得起来才是怪事。

再加上原主也很喜欢宅,基本上都是待在侯府读书,人都快读傻了,不然也不会因为被迫分家而被直接气死,让卫乐捡了便宜。

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自己过日子。虽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经营,未必不能挣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业来。

可原主就是想不开,结果活生生把自己吓死加气死了。

和原主一比,十几岁就出来讨生活,还没有钱的卫乐简直就是自力更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虽然照样没有钱,但他让自己活的很好,不偷不抢,虽然经常和别的混混打个架什么的,但卫乐在他们那里还真算不上人见人厌,甚至还有好些人和他挺有交情。

就连有些家长都说,卫乐虽然人混了点,但人品却没有问题,不见他欺老霸幼,偶尔看到老人和小孩需要帮忙的还会伸把手。这样的人,自然有不少人乐意和他交往,只是他这个人独惯了,不太爱和人交流。

穿越来古代后,卫乐跟人交流的次数到是增加了,毕竟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还不是他学过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他不小心都难。

幸好他这个秀才身份给他加分不少,让他平时出门交流少了一成麻烦,一般问事都会得到答案。当然他问的时候也很小心,尽量问一些普通人知道,但一心闭门读书的秀才很有可能不知道的事。

古代很迷信,要是让人知道他附身还魂,非得当成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可。

卫乐最近几天都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把整个三进院子都打扫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体还是差了点,即便他刻意锻炼,也不是几个月就能炼出他前世的好身体。现在的身体让他去和人打架,估计一打二没问题,再增加一个人就很悬了。

前世他一打五都没问题,这世道就是这样,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架就得小心没命。所以街上的混混基本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这样的人他们惹不起。

至于卫乐,对他来说反正他只有自己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来跟他打架吧!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要不是守着对爷爷奶奶的承诺,估计卫乐早跟人去道上混了,凭他这样的狠劲,出头是迟早的事。但他始终记得爷爷和奶奶临时前对他的不放心,让他好好活,不要做缺德事。

就是这样一句叮咛的话,让卫乐成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混混。

穿来古代后,有了条件让自己过好一点,卫乐自是不乐意再受委屈。特别是秀才这个身份,他要一直保持着。不去继续参加科考,但秀才身份也不能丢了。秀才每两年要考评一次,他不能给原主丢人。

原主再不好,学文还是挺扎实的。卫乐就每天把原主记忆中的内容写下来,然后反复背诵,把它们变成自己的。

他好歹也是读过高中的,虽然当初他学的一般般,可高三的经历却是实打实的,背诵小意思啦!

越是翻阅原主的记忆,卫乐就越是惊讶。原主居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失了,但卫乐还是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变好了。以前要背二、三十遍才能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住了。

原主看过的书不少,毕竟是侯府出门,侯府的书籍再怎么样也比穷寒出生的秀才家中要多。光是默写出来的书籍,卫乐都能装点他的书房了。

得,现在书房才是名副其实。反正他每天也要练字,一边默写一边练字,一举两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写出一本书,估计等他全部默写出来,应该有几百上千本。

实在是原主的记忆力才好了,记得书籍十分庞大广泛,什么内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这样也没逃脱开算计,还是被赶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览群书,连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内容也都记了下来,现在全便宜了卫乐,这些东西可是传家之宝。真正的书香门第靠的是什么?不就是书籍吗?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养,有着这些书籍,总有一天会发扬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书籍刊印是很麻烦的,好多书籍流传都不广,只有少数人家才有。现在只要他把脑中的书籍都默写出来,一分钱都不用花,所以卫乐这个便宜是捡大了。

就连四书五经卫乐也默了,反正这东西以后也可以给孩子学习,趁着现在原主的记忆没有消失,赶紧把它们默写出来,完全变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这样一来,卫乐每天的时间就很紧了,还要抽空去县城把订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来,忙的他团团转不说,银子也花了不少。主要是他买了许多的纸墨,甚至上好的纸墨他都买了一些,专门用来默写那些古籍的。

卫乐按照书籍的贵重,把最好的先默写出来,然后是次等的,最后是才是常见的。笔不离手的后果就是,卫乐的字更好了。

他写的认真,从一开始仿照原主的字迹,到现在有了一丝自己的风骨。卫乐很满意,原主的学识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迹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