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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商场快有十年之久。或者是他根本不了解他那一类型的人-包括唐果,像他们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眼光那么差,一个喜欢熊一样笨的家伙,一个喜欢冲动的狂犬。唐果,从进入公司开始,就是越跃的对手。他被人称为蝎子王子,从他在普林斯顿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是着名的企业杀手,他和他的朋友组织了C&Y,人称天才数学家的肖崇做了公司的企划,唐果则是折磨神经的从内部吃空任何公司的魔王,他修成心理学和商业管理双学位,他清楚自己的魅力在那里,他可以让明知道他危险的人将他吞到腹中。而他也掩饰的够好,每次都能清洗掉记录,再进行他的游戏,一个这么年轻有为的人,长期从事这么一项随时会败露,随时会被整个行业唾弃的工作,并且似乎很愉快,他的大脑组织,不知道有多么扭曲了,也许他认为这种谋杀很符合他的品位,每当终结一个公司,看着在身边曾经亲密的同事,也许会有杀戮的快感。那么这一次,换成你亲爱的人,你也要好好的完成任务,感受他的绝望……,然后自己也死吧。“我本来……。”越跃思虑道:“还以为我们多少有点相似,没想到这家伙似乎是没有血性的,明明头发没有分叉,怎么神经就分了这么多叉呢,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啊。”这次要好好的利用他,互相利用……。当他知道公司里养了这只蝎子的时候,一切似乎都晚了,达芬奇最后晚餐的拼图,最开始从犹大开始拼起。这个人无所畏惧,协迫着别人要按照他的路线前进,欣赏着别人的挣扎和周旋,这次来换他做主角,或许未必能赢,也许我们大家都走眼,那只根本不是什么犬,而是一只有锋利牙齿的狼。一个在学校里让整个学校束手无策的黑客,会是一个简单的人么? 毕竟也是蝎子亲自选的对手,喇叭花这种花虽然不起眼,但是绽放起来也是能承受很竟然压力的。事情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在公司结束前能碰到这么多有娱乐性的事情,真的是…………让人期待。让我告诉你一个真理。在爱的面前,没有强者,反而是越聪明的人越痛苦。不要挣扎,情网上的昆虫,不管会多痛苦,都要挂在这种粘稠的情绪中,无人例外。“哥哥……。”呆在这个地方久了,朝颜略微有点迟钝,缓缓睁开眼睛,正对上雪子含泪的眸子。“哥哥……。”雪子擦了一把眼泪。“我救你走。”“雪子,不要白费力气了。”朝颜用伤痕累累的手去抚雪子的头,这是他的小meimei,不管是怎样顽劣的女孩子,不管做过多么狠毒的事情,都是他meimei。有一点他始终没怀疑,李雪子一直爱着他,只是,不是他能接受的爱。“我错了。”雪子大哭着用涂满彩色指甲的手捶自己的膝盖。“那不是我要想的……不是我想要的,我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我不要你被抢走……。”艰难的咽口口水,朝颜悲悯的看着meimei,他很想伸手揽住她,可是他不是有权利原谅她的人。有些事情,即使后悔也没有用,虽然我们做不了神,不能预料一切。“我很后悔,我做噩梦,我好怕……。”雪子靠在朝颜身上尽情哭泣,她的父亲从小教导她要不被欺负的话,只能先去欺负别人,她一直以为做人不择手段得到就是快乐。悔恨这种东西,一旦良知觉醒,就会越来越浓烈,日夜不安。“看到你们能这么相亲相爱真好。”朱燕站在门口,光线从他背后打过来,看起来就好象天神一样光辉,跟他狼狈的弟弟meimei形成巨大的反差。拉起不断偎向朝颜的雪子,擦她脸上的眼泪,朱燕轻松道:“你为什么不跟他坦白,怂恿你做那一切的都是我,我给你出的主意,叫手下协助你去做,派人去学校和医院起哄。”“李朱燕,你就那么恨我么?”朝颜嗤笑。“你除了会追求权利地位也会为我费心么?”推开拳打脚踢的雪子。朱燕拉起朝颜,并不是不爱人,只是我爱的你们两个,都是我不能爱的人,为此,你们要永远留在我身边,尤其是你,李朝颜,你是我的兄弟,你将跟我分享无尽的财富和荣誉,我将拥有你的一切才华,你是我的另一半翅膀,有你才可以实现我全部的梦想。他拉起朝颜的头一头撞向墙面……,鲜血狂喷涌而出,朝颜瞪着眼睛出手反抗,只抓到朱燕的领带,他狠狠抓着不放手道:“你要为他们偿命,你伤害无辜!!!”“你也不是清白的。”兄弟两个人互相瞪视。“公司的主要企划是谁做的?我可没有上过大学读个商科,这些沾满鲜血的钱最初都是你洗干净的。警方的内部密码是谁破解的?你天资聪明,能干的不止是挥拳头那么简单。李朝颜,你伪装的这么无辜,就是为了有一天跟他在一起吧,你走不掉,从你出生就是黑的,要跟我们在一起一辈子。”朝颜的头被他拉着撞向那面喷满鲜血的墙,他才想起来,他不断隐瞒的事实,他从来也不是跟唐果表现的那么单纯,从被退学开始,他手上沾满鲜血,他放不下唯一血缘的期待,之所以父亲的公司成为这么大的一个洗黑钱的公司,他功不可没。最爱,站在阳光下朴素的对唐果笑,只把那个好的他表现出来。“你杀死我吧。”朝颜喃喃,靠在朱燕身上,血染在朱燕蓝色的西服上,黑色的河流。雪子突然抑制不住的大喊起来,她觉得世界在坍塌……朱燕回手抱住她,左手拖着朝颜,向楼上走去。这是一个月以来,朝颜头一次看见这么强的光,刚才的情绪太激动了,瞳孔扩张,阳光刺激的他什么也看不见,他只模糊的感觉一个男人走过来,端详他的脸,轻声问:“李朝颜?”朝颜吃力的点头,透过浮肿的眼皮尽量去看对方,是个中等身材学术气的男子,但他很快注意到了男人身后的另一个人。“唐果呢?”他扑过去,钢爪一样攫住霍水。那是有生一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霍水能稍微的接近唐果的心,他终于能了解唐果为什么会爱着朝颜,因为可以感受到疼,已经学会去封闭自己,麻木在黑色旋涡里,什么感觉也没有,即使有刀刃穿过皮肤,也恐怕不会有感觉,因为本来就是行尸。只有他是唯一心爱,并想保护,值得保护,值得夺取,值得为他死亡,因为他,分明也在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