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网文学 - 耽美小说 - 人人都爱吃稀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7

    这时候,指针刚好指到12这个数字,电视里的主持人满面笑容的恭贺新春,林羲洲上楼走到阳台透透气,顺便接起电话。

但很快地,他就发现这是个错误。

“新年快乐!”

林羲洲听得出程灏几乎是嘶吼一样地在说话,但他在无数烟花爆竹的声音下还是难以听清,只得再回到房间里。

“新年快乐。”林羲洲漫不经心地回复了一句,说实话,他觉得这样说有点傻。

“小米,没办法和你一起过年。”程灏说,他也较劲似的喜欢上了小米这个称呼,“你和林迹尧一起过的么?”

“当然。”林羲洲说。他们这里的传统都是自家人过除夕,不是一大家族聚在一起,只大年初一拜年的时候才去长辈家。

程灏说:“我很想你。”

林羲洲一下子就笑了,他们在一起快半年——是确定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之后,恋人之间的甜言蜜语程灏没少说,但是时间一久,他却总能在这样简单却真挚的话里面听出些别样的郑重和意义出来。

“怎么了?”林羲洲笑问。

“我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和你一起过年。”程灏说,声音有些低沉,在外面烟花的轰响中一点一点地传入林羲洲耳里,“小米,我想和你一起过年。”

林羲洲没有说话,程灏又接着说,“林羲洲,我爱你。”

林羲洲笑,不过这次他没有沉默,而是回答道,“恩,我也爱你。”

那边的声音一顿,紧接着,程灏的声音就急促起来,“你说什么?”

“听不清楚?”林羲洲笑,坏心眼地说道,“那就算了,不是什么重要的话。”

程灏在另一头鬼哭狼嚎,“小米小米小米!!再说一遍,我求你了求你了。”

“你明明有听清。”林羲洲不吃他这套。

“可是我还想再听……”

林羲洲闭口不言,任程灏在另一边撒泼打滚就是不再说话。直到快要挂电话的时候,他才说,“最后一遍,听清了。程灏,我刚才说,我也爱你。”

这一次程灏沉默了更久,久到林羲洲以为电话是不是因为没信号而挂断了,刚要出声询问,就听到那边传来弱弱的一句,“小米,我硬了。”

林羲洲脸色一黑,毫不留情地按了红色的挂机键。

没过一会儿,就在林羲洲挂电话之后还不到5分钟,林峥也来了电话。

林羲洲习惯了他在企鹅上的颜文字卖萌,一讲起电话来也有些不习惯和别扭,但还是接了起来,“老师?”

“恩……羲洲,新年快乐。”林峥说,“其实你可以叫我名字的。”

“好,林峥。”林羲洲垂眸,轻轻拨弄着饭团柔软蓬松的白毛,“新年快乐。”

接下去就是长久的沉默,林羲洲不是个难相处的人,但是这时候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最后,还是林峥先开的口,“你……恩,你和你伴侣,相处得还好么?”

“挺好的。”

“我想也是。”林峥笑笑,“我看你后面几次考试都发挥得不错,想来肯定是心情和情绪都不错了。”

“那只是一部分。”林羲洲装出一副严肃的口气,“最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是我热爱学习天天向上。”

林峥果然被逗笑了,“唔……好吧好吧,看来我得找个时间让你在班里做个演讲,看看你是怎么热爱学习天天向上的。”

气氛渐渐宽松起来,两人又聊了几句,然后林峥才说道,“行了,就先这样吧,虽然是除夕,不过也别闹得太晚,早点休息。”

“好,我会的。”

“对了,你明天下午有空么?我要去找外婆拜年,就在你们那个小区,想顺便带哥斯拉去看看饭团。”

哥斯拉……?

林羲洲想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林峥养的阿拉斯加犬,之前好像有一起溜达过,便点点头,“有空,那明天下午4点,我在楼下的花园那边等你。”

“行。”林峥笑了笑,声音清透而富有磁性,“就在我们之前坐过的那块石桌那边。”

林羲洲恩了一声,然后挂掉电话,低低地叹了口气。

他们为数不多的单独相处过的几次经历,林峥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禁不住又是一声长叹,接着手机锁屏就亮了,企鹅信息的提示出现在屏幕上方,还是林峥。

青峥:【男神~\(≧▽≦)/~新年快乐~爱心/爱心/祝越长越帅越考越好带着饭团在牛逼哄哄的人生道路上撒开蹄子一路狂奔,迈向人生高峰~\(≧▽≦)/~】

稀粥:【噗,这是什么鬼。】

稀粥:【算了,新年快乐!爱心/祝永远开心幸福~爱心/】

青峥:【害羞/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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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的早上,林迹尧带着林羲洲去了爷爷奶奶家,一起用了午饭,直到下午快两点才回到家。林羲洲小睡了一会儿,等到和林峥约好的时间到了才带着饭团下楼。

他以为自己已经够准时了,没想到等他到下面的时候林峥已经坐在了石椅上,阿拉斯加穿着一件蓝色连帽卫衣蹲在他脚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体型比当初见到时还要大上不少。

“林峥。”林羲洲走过去,饭团也大了很多,拽着绳子直往哥斯拉的方向跑去。他觉得等再过几年就不是遛狗,而是狗溜他了。

林羲洲只得帮饭团把项圈摘下来,两只狗嗷嗷叫着扑到一块儿,竟是比当初还要亲昵了许多。

林峥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从旁边拿出一个小塑料袋,“给,这是给饭团的礼物。”

林羲洲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一件和哥斯拉身上同款的卫衣,只是颜色是喜庆的大红色。虽然林羲洲对这种鲜艳的颜色无甚好感,但不得不说,饭团一身白色的绒毛穿上红色的衣服确实很好看。

“怎么突然想到要给狗买衣服了?”林羲洲笑问。他们所在的城市在南方,冬天很少下雪,而且萨摩耶和阿拉斯加都是长毛犬,一身又松又软的皮毛足够御寒了。

“宠物店里看到的,觉得还不错就买了。”

林峥帮着林羲洲给饭团穿上衣服,换好后和哥斯拉站在一块儿,看起来还真有几分和谐。

林羲洲高兴地搓了搓饭团的脸,林峥一把拽过也想去求抚摸的哥斯拉,问道,“一起出去遛遛狗么?”

林羲洲看饭团正在兴头上,便点点头,“也好。”

两个帅哥牵着两只帅狗走在路上尤为显眼,两人走去了附近的一家奶茶店买了两杯咖啡,因为林峥有事,没一会儿就带着哥斯拉先走了,林羲洲带饭团去宠物店洗了个澡,然后才打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