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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具体答案吧。”
陆凡生便道:“既然阿蘅今天就会醒,等她醒了,她自己肯定就有决定了,或者在医院里再观察,或者回家去。是不是要转到私立医院,也不是我们或者南峥那边说了算吧。”
柯瑗一想,的确是这个道理,她说道:“我给保姆说了,她醒了,或者有其他事情了,就给我打电话。那这件事,我也这样回复刘庆枫好了。”
她一边发信息,一边就又说:“凡凡,要是温蘅醒了,要回家去了,你也不用去她家找她说分手的事,毕竟她和南峥有关系,是她有错在先,她也没理由要你亲自去提分手了。我到时候以给她办出院和送她回家为由,送她到家了,和她再谈一次就行了。”
陆凡生似乎有点犹豫,不过思索了一阵后,他也觉得柯瑗的这个提议算是很好的了。
要是他和温蘅面对面,说不得是没有办法心平气和的。
“好。”他应了之后,就起身往卧室去了。
进了卧室,他从床头柜上拿了自己的手机,就把温蘅从通讯录到微信和Q/Q都拉黑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的怨气平复一点。
再上床睡觉,他却不怎么睡得着,眼前一直是和温蘅以前的一点一滴。
温蘅是他的高中同学,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在初入高中时的校道上。
他们的高中,是一座距离省会不远的二级市里的重点高中,他们高中处在风景优美的江边不远,建在半山上,从学校就可以俯瞰流过的江水和沿着江的繁华城市建筑。
高中是市里最好的高中,每年的重本率都不低,要是市里的学生没有转去省城最知名的高中的话,就会削尖脑袋想来这所高中,除了本市的学生,还有其他不少地方的学生会转来这里上学。
因此学校有寄宿制,而且学校大部分学生是寄宿,只有少部分学生是走读生。
温蘅就是寄读,那天,她背着书包,一手提着铺盖棉絮一手提着装了生活用品的水桶,站在贴了分班名录的板报前面,她那时候个子就比一般女生高,故而很显眼。
陆凡生出自知识分子家庭,他父亲是当地卫生系统里的一个小领导,母亲是本校高中的老师,所以他早就知道自己分在最好的班里,不过他还是去看了那个分班的名录板报,想知道初中时候的好友都在哪些班上。
他长相出色,自是受到很多人的注意。
温蘅当然也注意到他了,只是温蘅那时候很呆,完全没有女孩子该有的羞怯,发现他盯着板报看,就直截了当问他:“你是哪个班?”
他虽然觉得她太自来熟,但还是回答了她:“1班。”
她就说:“我也是的。”
陆凡生已经认定她是在找自己搭讪,毕竟他长得帅,初中时就有不少女生跨校来找他告白,不过,既然是同一个班的同学,他也没有对她太冷淡。
两人交换了姓名,然后陆凡生问她:“你为什么拿着这么多东西站在这里?”
她说:“我舅妈和宿管处的老师闹了矛盾,宿管不让我办住宿。我在这里等我舅妈处理。”
陆凡生惊讶了,“为什么?”
她说:“学校里有提供棉絮被套和水桶扫帚这些东西,但我们每个人多交了120块钱,我舅妈说我们自己带了,不愿意要学校提供的,要去退这120块钱,不给退就说要去教育局告学校。”
陆凡生:“……”
在一阵无语后,陆凡生才注意到她的话里只有她舅妈,就问:“你爸妈呢?”
她因他这简单的问题愣了很久,才摇了摇头,抿着唇低声回了一句:“死了。”
陆凡生这下更震惊了,他没想到面前的女生是孤儿。
他于是主动提议道:“我认识学校宿管处的老师,要不我们过去再看看。”
温蘅也没别的办法,跟着他一起过去了。
陆凡生主动帮她提了最重的水桶,去了宿管处给了宿管处的老师讲情面,意思是先让温蘅进宿舍住了再说。
宿管处的老师看在陆凡生的面子上,让温蘅住进去了。
因为财务处的老师无法就退钱的事拿主意,要找学校领导,之后因为温蘅的舅妈实在闹得太凶,就给她退了那120块钱。
陆凡生有幸这时候见过温蘅舅妈一次,对她的凶悍记忆深刻,即使到如今都还记得,不过之后,就没再见过了。
他和温蘅在一个班里,他爱好广泛,那时候就自己办了个乐队,虽然不够专业,但在学校里也是小有名气。
温蘅每天都只闷头读书,不只是对教学知识认真学习,有时间她就会去图书馆,是图书馆里的常客,以至于图书馆的老师都很快认识她了。
因为她性格较沉闷,不只是班上其他同学,甚至她的同寝室友,据说都和她并不亲近。
不过温蘅从那时候开始就是他们班成绩最好的人之一,直到高三也是,她高考考进了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
而陆凡生只是勉强上了重本,因为两人同在京城,之后交流就比较多。
从大一开始,陆凡生就参加了不少选秀节目,又有幸被一家公司看上了,之后被推送去上了最有名的一个选秀节目,他得了那一届的冠军,从此就正式进军娱乐圈了。
在这个过程中,温蘅给过他很多帮助,给过他很多支持。
他最开始参加选秀节目时,温蘅就劝他“人生苦短,你喜欢的事,就要全力以赴,不然以后一定会后悔。”
她也从那时候为他组织粉丝,为他建立粉丝群和建立论坛,一直为他忙来忙去,直到他的经纪公司接手粉丝经纪那一摊事之前,都是温蘅在为他做这些事。
这些事花费了温蘅非常多时间,让她在学业上的时间根本不够,她本科毕业之后,也就没有再上研究生了,因为他那时候已经火了起来,她就给他做了一阵助理,要不是她被何树生导演看上去拍以及他后来找她告白两人在一起,那也许她还在做他的助理。
他还记得他大一拿京城校园歌手大赛特等奖的时候,温蘅拿了一支粉玫瑰在后台等他,递给他时,说:“你唱得真好啊!值得更多的人喜欢!”
他那时候就想,自己一定要去更大的更好的舞台上表演,得到更多人的喜欢,不然哪里值得温蘅这么优秀的人来为他跑前跑后呢。
回想过往的事情,让陆凡生觉得自己似乎又对温蘅产生了爱情一样,不想分手了。但他又是理智现实的人,知道时间过这么久了,他和温蘅之间的差距和隔阂越来越大,再在一起,相对而坐,共同话题都很少了。温蘅不知道他接触的那些事,他也对温蘅写作圈子里的事不感兴趣,两人在一起,往往也是各干各的。和她相处,他就觉得索然无味浪费
陆凡生便道:“既然阿蘅今天就会醒,等她醒了,她自己肯定就有决定了,或者在医院里再观察,或者回家去。是不是要转到私立医院,也不是我们或者南峥那边说了算吧。”
柯瑗一想,的确是这个道理,她说道:“我给保姆说了,她醒了,或者有其他事情了,就给我打电话。那这件事,我也这样回复刘庆枫好了。”
她一边发信息,一边就又说:“凡凡,要是温蘅醒了,要回家去了,你也不用去她家找她说分手的事,毕竟她和南峥有关系,是她有错在先,她也没理由要你亲自去提分手了。我到时候以给她办出院和送她回家为由,送她到家了,和她再谈一次就行了。”
陆凡生似乎有点犹豫,不过思索了一阵后,他也觉得柯瑗的这个提议算是很好的了。
要是他和温蘅面对面,说不得是没有办法心平气和的。
“好。”他应了之后,就起身往卧室去了。
进了卧室,他从床头柜上拿了自己的手机,就把温蘅从通讯录到微信和Q/Q都拉黑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的怨气平复一点。
再上床睡觉,他却不怎么睡得着,眼前一直是和温蘅以前的一点一滴。
温蘅是他的高中同学,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在初入高中时的校道上。
他们的高中,是一座距离省会不远的二级市里的重点高中,他们高中处在风景优美的江边不远,建在半山上,从学校就可以俯瞰流过的江水和沿着江的繁华城市建筑。
高中是市里最好的高中,每年的重本率都不低,要是市里的学生没有转去省城最知名的高中的话,就会削尖脑袋想来这所高中,除了本市的学生,还有其他不少地方的学生会转来这里上学。
因此学校有寄宿制,而且学校大部分学生是寄宿,只有少部分学生是走读生。
温蘅就是寄读,那天,她背着书包,一手提着铺盖棉絮一手提着装了生活用品的水桶,站在贴了分班名录的板报前面,她那时候个子就比一般女生高,故而很显眼。
陆凡生出自知识分子家庭,他父亲是当地卫生系统里的一个小领导,母亲是本校高中的老师,所以他早就知道自己分在最好的班里,不过他还是去看了那个分班的名录板报,想知道初中时候的好友都在哪些班上。
他长相出色,自是受到很多人的注意。
温蘅当然也注意到他了,只是温蘅那时候很呆,完全没有女孩子该有的羞怯,发现他盯着板报看,就直截了当问他:“你是哪个班?”
他虽然觉得她太自来熟,但还是回答了她:“1班。”
她就说:“我也是的。”
陆凡生已经认定她是在找自己搭讪,毕竟他长得帅,初中时就有不少女生跨校来找他告白,不过,既然是同一个班的同学,他也没有对她太冷淡。
两人交换了姓名,然后陆凡生问她:“你为什么拿着这么多东西站在这里?”
她说:“我舅妈和宿管处的老师闹了矛盾,宿管不让我办住宿。我在这里等我舅妈处理。”
陆凡生惊讶了,“为什么?”
她说:“学校里有提供棉絮被套和水桶扫帚这些东西,但我们每个人多交了120块钱,我舅妈说我们自己带了,不愿意要学校提供的,要去退这120块钱,不给退就说要去教育局告学校。”
陆凡生:“……”
在一阵无语后,陆凡生才注意到她的话里只有她舅妈,就问:“你爸妈呢?”
她因他这简单的问题愣了很久,才摇了摇头,抿着唇低声回了一句:“死了。”
陆凡生这下更震惊了,他没想到面前的女生是孤儿。
他于是主动提议道:“我认识学校宿管处的老师,要不我们过去再看看。”
温蘅也没别的办法,跟着他一起过去了。
陆凡生主动帮她提了最重的水桶,去了宿管处给了宿管处的老师讲情面,意思是先让温蘅进宿舍住了再说。
宿管处的老师看在陆凡生的面子上,让温蘅住进去了。
因为财务处的老师无法就退钱的事拿主意,要找学校领导,之后因为温蘅的舅妈实在闹得太凶,就给她退了那120块钱。
陆凡生有幸这时候见过温蘅舅妈一次,对她的凶悍记忆深刻,即使到如今都还记得,不过之后,就没再见过了。
他和温蘅在一个班里,他爱好广泛,那时候就自己办了个乐队,虽然不够专业,但在学校里也是小有名气。
温蘅每天都只闷头读书,不只是对教学知识认真学习,有时间她就会去图书馆,是图书馆里的常客,以至于图书馆的老师都很快认识她了。
因为她性格较沉闷,不只是班上其他同学,甚至她的同寝室友,据说都和她并不亲近。
不过温蘅从那时候开始就是他们班成绩最好的人之一,直到高三也是,她高考考进了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
而陆凡生只是勉强上了重本,因为两人同在京城,之后交流就比较多。
从大一开始,陆凡生就参加了不少选秀节目,又有幸被一家公司看上了,之后被推送去上了最有名的一个选秀节目,他得了那一届的冠军,从此就正式进军娱乐圈了。
在这个过程中,温蘅给过他很多帮助,给过他很多支持。
他最开始参加选秀节目时,温蘅就劝他“人生苦短,你喜欢的事,就要全力以赴,不然以后一定会后悔。”
她也从那时候为他组织粉丝,为他建立粉丝群和建立论坛,一直为他忙来忙去,直到他的经纪公司接手粉丝经纪那一摊事之前,都是温蘅在为他做这些事。
这些事花费了温蘅非常多时间,让她在学业上的时间根本不够,她本科毕业之后,也就没有再上研究生了,因为他那时候已经火了起来,她就给他做了一阵助理,要不是她被何树生导演看上去拍以及他后来找她告白两人在一起,那也许她还在做他的助理。
他还记得他大一拿京城校园歌手大赛特等奖的时候,温蘅拿了一支粉玫瑰在后台等他,递给他时,说:“你唱得真好啊!值得更多的人喜欢!”
他那时候就想,自己一定要去更大的更好的舞台上表演,得到更多人的喜欢,不然哪里值得温蘅这么优秀的人来为他跑前跑后呢。
回想过往的事情,让陆凡生觉得自己似乎又对温蘅产生了爱情一样,不想分手了。但他又是理智现实的人,知道时间过这么久了,他和温蘅之间的差距和隔阂越来越大,再在一起,相对而坐,共同话题都很少了。温蘅不知道他接触的那些事,他也对温蘅写作圈子里的事不感兴趣,两人在一起,往往也是各干各的。和她相处,他就觉得索然无味浪费